上海高招录取:高职高专扩大自主招生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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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08/30 12:56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从昨天起,本市第三批高职、高专招生工作重心转入第二阶段,即改变以往由市里统一确定结构性降分的做法,将降分的权限和降分的幅度交给有计划余额的高职、高专招生院校,据悉,这在上海普通高校秋季招生历史上尚属首次。(记者张智丽) 扩大招生自主权的内涵
1、各高校根据教学质量和招生计划的需要,自主确定语、数、外、综合4门总分的最低报名资格线(全国卷“3+综合”成绩对应上海卷成绩有相应的最低报名资格线)。 2、各校根据各专业的需要,自主确定各专业录取时,对有关单科科目的成绩要求及其它综合评价指标。 3、考生通过168教育声讯台,对公布有余额计划的各校,可进行补填志愿的报名,报名的学校数不限,各学校间无先后志愿顺序关系,处于并列地位。 4、各校须按事先向社会宣布的方案自主择优录取,并对考生的疑惑作出负责的解答。 5、考生可同时报若干所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一旦考生被多所院校录取,考生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凭该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高考成绩单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该校报到。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