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补录9月25日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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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09/12 15:2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 截至9月10日,我省200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为给没被录取的考生提供再次升学的机会,省招生委员会决定于9月25日开始进行补录。 据了解,由于部分考生填报志愿不当和院校生源不平衡等原因,部分院校生源不足,加上部分考生录取后不报到使部分院校形成缺额,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于9月25日—29日进行本科院校补录,10月11日—19日进行专科院校补录。参加本科补录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
省招生委员会要求,此次补录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录取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继续实行网上录取,确保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并规定,已录考生(含不报到被院校退档者)不得参加补录。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最低分数线不变。面向全省招生的专科建档分数线文、理科均为280分,面向各市招生的专科建档线由各市招生委员会根据缺额数和生源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200分。面向全省招生的民办高校专科如生源不足,文、理科均可降至230分录取。体育和省内联合测试的艺术专业本、专科最低控制线不变。省内院校单独组织测试的影视编导和播音主持类专业,本科分数线不变,专科文化建档分数线为280分,其中民办高校如专科生源不足可降至230分录取;服装表演、影视表演类分数线不变。对口招生不再进行补录,空缺计划全部转为统招。 因本专科志愿分别填报、分别录取,填报本科志愿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能被录取,其中有意再填报专科志愿的考生,无需等待本科录取结果,应按时填报专科志愿,过期不再补报。 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省招委要求各县(市、区)和中学应认真做好补录的宣传和组织考生志愿填报工作,任何学校、单位和部门都不得强迫考生复读,不得阻挠考生参加补录。(记者张静虹)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