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心理系自考辅导班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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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09/12 16:44 北京自考热线 | |
心理学系在北京和天津等七个城市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心理学专业专科和本科辅导班, 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学制及开设课程 专科学制两年,每年两个学期,每学期学习4门课程,教学安排与自学考试同步。 第一学期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第二学期教育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计算机应用基础 第三学期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邓小平理论概论大学语文 第四学期发展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组织管理心理学心理统计 本科学制两年,每年两个学期,每学年学习7门课程,教学安排与自学考试同步。 第一学期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学史 第二学期变态心理学市场调查消费与广告心理学政治经济学原理 第三学期环境心理学工程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 第四学期心理治疗人事测量心理实验设计毛泽东思想概论 注:本科考试课程中包括外语(通过公共外语等级考试四级或自学考试外语等级考试三级为合格),因学员外语水平差别较大,不能统一组织教学,所以未包括在本教学计划中,我们将另组织外语辅导班。 与心理学临近专业(理学、教育学、医药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类各专业)的大专毕业生报考本科时要加考心理学专业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实验心理学三门大专课程;其他专业的大专毕业生除这三门课外,还要加考心理统计和心理测量两门课程。否则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二、面授及考试 北京、天津、廊坊所设辅导站利用双休日,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张家口所设辅导站利用寒暑假由心理系派教员到辅导站讲授专科和本科的全部心理学课程。学员参加高等教育心理学专业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考一、三学期讲授的课程)和10月(考二、四学期讲授的课程)。专科在辅导站所在地考试,本科由辅导站组织学员到北京参加考试。 三、学历及证书颁发 学员每及格一门,由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给单科合格证,学员通过全部自学考试课程,颁发由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主考学校北京大学共同签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学士学位。 四、报名、注册 专科具有中等以上文化水平,本科具有专科以上文化水平,有自学能力和学习条件者,特别是从事中、小学及幼儿教育、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社区服务、公安司法等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 北京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培训部(交流中心353室邮编100871) 贾克云(010-62751832) 中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崇文区永外沙子口安乐林路甲69号) 张淑萍(67288727) 天津 天津体育学院老干部活动中心 张桂芳(022-23012002 23015480 23012517 1278895968呼23927237) 石家庄 河北行政学院 李文钦 刘杏茶(0311-5660355 95812呼9948) 秦皇岛 秦皇岛煤校招待所106号培英学校办公室 李浚和(0335-8052231) 唐山 唐山老干部活动中心心理学辅导站办公室 李海门(0315-2851346) 张家口 张家口市委党校(坝岗东街13号北一楼111室) 席子明(0311-8016922) 廊坊 廊坊市财贸学校 陈温(13011486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