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老杜
“十一”即将到来,很多人在长达七天的假期里都制定了自己的旅游或休息计划。当然,也有一些人因为从事工作的特殊性而不得不放弃这个假期,用人单位则以补休或加班费的形式,来弥补工作者的损失。
我国《劳动法》实施七年以来,大部分劳动者都知道节假日或平常加班有三薪、双薪等规定,但具体怎么算,怎么拿,仍然不清不楚。据上海消息,早在九月中旬,就有不少市民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国庆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可见,在节假日或平时加班费这一问题上公众仍存在模糊概念。为此,本报和勺海公司联合进行了此次调查。
超过九成的劳动者加过班
调查显示,加班的现象在北京市各行业还是比较普遍的。调查中超过九成的被访者表示曾经加过班。42.2%的被访者表示经常加班,49.5%的被访者表示有时候加班,而表示从未加过班的被访者比例仅为8.3%。同样,节假日加班的现象也很多,31.9%的被访者节假日经常加班,52.9%的被访者有时在节假日加班,仅有15.2%的被访者在节假日从来不加班。
加班的现象如此普遍,那么被访者加班的时间有多长,强度有多大呢?根据调查,所有被访者加班时间为平均每月25.5个小时,如果按每月26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天的加班时间不到1小时。其中17.2%的被访者每月加班时间在36小时以上,甚至有四位被访者表示自己每月加班时间在100小时以上。
那么,在即将来临的国庆期间又会有多少人加班呢?三成的被访者明确表示今年“十一”会加班;44.1%的被访者表示今年“十一”不会加班;还有近四分之一的被访者不能确定今年“十一”会不会加班。
看来,加班已经渐渐成为普遍现象。在节假日加班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这表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城市,人们花费在工作上的时间在延长。
72.7%的人拿到过加班费或有补休
无论是在平时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大部分的被访者都有加班的经历,那么他们拿到加班费或是补休了么?调查表明,在平时加过班的91.7%的被访者中,其中有72.7%的人表示拿到了加班费,或者单位给予了补休。但有16%的被访者表示这种补休或加班费并不是每次都能拿到,一些单位或企业存在有时不给加班费或补休的现象。而在节假日加班的人中,拿到加班费的被访者比例达到77%,表示并不是每次都能拿到加班费的人群比例为11.6%。可以看出,节假日劳动者得到加班补偿的情况要好于平时。
除去加班费或补休以外,工作单位有没有给员工提供其他的补助呢?在加过班的被访者中,22.8%的被访者表示工作单位除了给予相应的加班费或补休,还提供餐费补助。72%的被访者则表示没有其他方面的补助。
那么,被访者认为工作单位给的加班费是否合理?如果觉得不合理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38.1%的被访者认为单位给的加班费比较合理或合理,认为单位给的加班费不合理或不太合理的被访者比例为40.1%,二者比例基本相当。如果单位没有给予合理的加班费,53.9%的人只是发发牢骚,认为过去就算了;只有28.4%的被访者选择了“直接向领导要求发放加班费”或“向上级单位或法律部门求助并反映情况”。其余的人则选择借助其他的方式发泄。
三成被访者不能分清工资和加班费
目前人们的工作能否分清正常的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他们的薪酬能分清哪些是工资哪些是加班费么?
调查中大部分的被访者表示自己的工作能够分清正常上班时间与加班时间,也能分清工资中哪些是工资哪些是加班费。不能分清正常上班时间与加班时间的被访者比例仅为12.3%。而不能分清工资中哪些是工资哪些是加班费的被访者比例则接近三成。
这组数字表示,工作单位在发放薪酬时,应该注意明确哪些是加班费,哪些是工资。只有让职工清楚劳动报酬是由哪几部分组成,劳动者才能明白自己的超额劳动是否得到了相应的补偿,从而消除劳资双方在加班费这一问题上的模糊和误会。
36.8%的人清楚节假日加班和平时加班的不同
1995年正式实施的《劳动法》第44条对节假日加班、普通休息日加班和平时加班的加班费做了详细的规定: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要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对于这些规定,人们是否清楚呢?
调查显示,十分清楚《劳动法》对节假日加班、普通休息日加班和平时加班加班费的不同规定的被访者,比例仅为36.8%,劳动者对于加班加点的工作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并不清楚。所以,调查中为数不少的人认为单位给予的加班费不太合理,或不清楚工作单位给予的加班费是否合理,一方面是某些单位或企业确实存在不按规定发放相应加班费的情况。另外,也与从业者自身对《劳动法》关于加班费规定存在模糊概念有关。
不过,被访者对于普通休息日与法定节假日能否区分开来这样的明显情况,认识还是很清楚的。96.6%的被访者表示能分清法定节假日和普通休息日,知道“十一”这样的长假是由法定休假日和普通休息日两部分构成的人也达到了86.7%。
76%的被访者看到加班新闻会联想到自己
每逢“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媒体有关加班费的新闻就会相对增加,那么公众对这类新闻是否关注。
37.3%的被访者表示关注有关加班费的新闻,36.8%的被访者表示对此类新闻不太关注,而26.0%的被访者表示一般,无所谓。还有76%的被访者表示,在看到有关加班费的新闻时会联系到自己。可见,媒体的新闻导向作用还是很重要的。
大部分人更倾向于补休而不是要加班费
在加班情况日益普及的今天,它会给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人们对加班费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逾六成的被访者觉得加班使身体感到劳累,又减少了锻炼时间,长期加班对自己健康不利。但大部分的被访者并不认为加班会使自己与家人、朋友交流的时间减少,从而感情变淡。同时,他们对“加班减少了我的娱乐时间,使生活无趣”这样的说法也表示不太赞同或很不赞同。
在拿加班费还是补休这一问题上,大部分被访者更倾向于补休而不是拿加班费。67.2%的被访者对只有让自己得到充分的休息才能缓解加班的疲劳这一点持赞同或很赞同观点。50%的被访者对“我愿意拿加班费而不愿意补休,这样可以有更多的收入”这样的说法表示比较赞同或很赞同。
另外,在看待高额加班费的问题上,81.8%的被访者认为“加班占用了我的闲暇时间,应给予高额加班费作为补偿”,还有47.6%的被访者认为“高额的加班费促使某些人为加班费而加班,降低了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效率”。
本次调查技术报告
调查设计:赵维 李佳茹 莹霞
文章撰稿:李佳茹 莹霞
调查执行:勺海市场研究公司舆论研究部
执行说明:2002年9月19-20日,勺海市场研究公司采用配额抽样的方法,从北京市民家庭中抽出了204位居民,了解了他们对节假日加班的态度和看法。被访者年龄在18-50岁之间,性别比例男女大致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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