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上海市公务员考录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强化行政管理,改进管理方式,市人事局昨天推出了《上海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试行办法》,从源头上把好公务员素质关。(记者张智丽)
●报考对象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某些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也可面向外省市社会人员招考(招考西部地区的社会人员,须经当地 人事部门批准)。
●主要报考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对于部分机关的特殊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不超过40周岁。
●考试笔试与面试。笔试包括综合考试和岗位专业考试。
1、综合考试市人事局于每年11月上旬组织公务员综合考试现场报名。外省市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com)进行考试报名。
综合考试于每年12月上旬进行,综合考试的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市人事局根据本年度全市公务员招录人数和报考情况,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综合考试合格者名单,同时发放《综合考试合格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
2、岗位专业考试考试在综合考试的次年进行,每年度举行3次,分别在2月、5月、8月。
市人事局于每一轮次的第一个月上旬组织岗位专业考试现场报名,实行供需见面,进行职位咨询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报考者持《综合考试合格通知书》选择报考单位和具体职位,填写《上海市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岗位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
岗位专业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岗位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公布岗位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名单,由各委、办、局,区、县领取《面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参加本单位面试。
参加同类岗位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未被录用的人员,在选择下一批报考单位和具体职位时,可不再参加下一轮岗位专业考试,可凭原成绩单直接参加用人单位的面试。
3、面试面试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要求进行,面试题本由市人事局统一提供,由各委、办、局,区、县具体实施。
4、体检与考核各委、办、局,区、县根据考生的成绩(面试成绩占60%、岗位专业考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对体检人员,各用人单位按照市人事局规定的统一标准,到本市二级甲等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自行组织体检。
考生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必须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在体检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考生和用人单位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com)、政策咨询电话95001900,以及考试查分声讯电话95001966,及时了解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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