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背景
近日,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允许高校遵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调动高校师生从事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高校师生兼职创业。国家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也表示,要培养具有创业素质的学生,教师就必须有过创业实践,而这种经历正是我们师资队伍所缺少的。允许教师兼职会不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 序?会不会再次出现教师下海的新浪潮?记者带着上述疑问调查了部分相关人士。
记者调查
六成受访者
支持教师兼职
高校教师到底应不应该到创业第一线兼职?这样会不会影响他们及学校的正常教学计划和教学质量?只有在取得可供转化的科研成果,或经过学校论证,认为其在某一方面可以做一些成果转化工作的教师,才有资格创办科技企业的门槛是否还过于苛刻?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历时3天,采访了众多不同职业的不同人群。记者发现,认为高校教师去创业第一线兼职不应受非议的多达六成以上;而认为教师兼职不会影响教学计划和教学质量的人群占了55%;认为会影响正常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质量的占30%;另有15%的人群对此不置可否;而认为“有在取得可供转化的科研成果,或经过学校论证,认为其在某一方面可以做一些成果转化工作的教师,才有资格创办科技企业”的要求过于苛刻、门槛较高的占三成以上,五成以上的人认为应该实行这种限制。
省教育厅
兼职有助于改进教学
虽然目前还没有看到有关这方面的具体文件,但广州部分高校的科技园中已经有不少教师从事兼职,他们将教学与科研工作相结合,取得很好效果。目前广东各大高校中,都有自己产业化成果的转化基地。有科研成果的教师兼职产业公司,能够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带进课堂,可产生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现身说法
兼职后我带
研究生更受欢迎
马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同时也是兼职人员):我既是一名教授,同时也是华工科技园的兼职人员。我们很多教授花费了多年的心血研究出来了不少的科技成果。这些高科技成果甚至在国内外都是首创。而如果仅仅只是把它当成一项发明、一项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那么我们这么多年的科研劳动就几乎是白费了。而且即使这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科研产品,但没有一个可以提供场所的载体使科研产品转化为商品,成果率也是很低的。科技园里面的自办企业正为这些科研产品转化为商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渠道。
说到对教学有无影响,马副教授表示,不但没有影响反而有促动作用。公司要运营,就要制作商务合同,而这些只有在有确切公司的情况下,才会有实例,学生接触这些实例,提前介入商务合同,对他们的学习有很大帮助,将商业概念介入研究生教育,这对学生学习过程是一个难点,他们不会只是混混日子就能毕业,而必须要有真才实学才行,学生做东西社会是否认可,一下子就清清楚楚;当科研经费不足时,公司的运营经费也可以进行适当补充,这也正是自己带的研究生比较抢手的原因。
市民看法
观点一
教师应有兼职的权利
过某(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大三学生):长期以来,我们总是把教师这个职业跟圣洁相连,似乎教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之外,就不能有其他的职能。我觉得高校教师也是人,也有一般人的需要和追求,他们在“传道授业解惑”之外行有余力时,应该允许他们有第二职业。凭什么能容忍其他职业的人可以从事第二、第三职业,而偏偏不能容忍高校教师去创业第一线兼职?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不允许高校教师去创业第一线兼职反映了社会上的偏狭观念和心理。
观点二
有利于理论
和实践良性互动
陈某(中山大学法律系大四学生):传统的观念里教师与下海或从商似乎是相对立的。为什么呢?人们无疑就是担心教师一旦去创业第一线兼职,就会影响他们的教学,会让他们没有心思放在教学上,对学生来说起到不利影响。事实上,允许那些有科研成果的高校教师到创业第一线兼职,让他们把平生所学全都释放出来,不但能激发他们作进一步的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更为重要的是,他们能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中遇到更多的相关案例,丰富完善自己的理论和思想,对教学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有了现实的解决之道。既能促进科研理论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又能提高教师创造发明的能力。
观点三
教师兼职条件应放得更宽
方某(东山区某幼儿园教师):目前中国教师的待遇还不高,国家要创造更好的机制让他们靠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取得合理的报酬,使他们安心于教师工作。否则,长期下去,第一流的人才都不愿意从事教育工作,或者,一些人私下兼职赚外快,对高校的教育质量损害更深。现在国家允许有重大科研成果的教授到创业第一线兼职,是一种明智之举。但我觉得还不够,主要是前面有一个条件限制(即有重大科研成果的教授),没有重大科研成果的教授仍被限于这个圈子外面。我觉得是不是还可以再宽松一点呢?只要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他们就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第二职业兼职。因为没有重大科研成果的教师并不代表他们没有重大科研能力。
观点四
可兼职但要有个制度约束
刘某(天星公司经理):我觉得教师兼职只限定在大学中是好事,但绝不能放开,在大学教师兼职时,还要有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才好。老师就是教师,他的本职工作是将知识传递给学生,去兼职的目的也是为了将更多更好的知识带给学生,只有这种意识,才不会产生本末倒置的后果。但如果兼职仅仅靠教师个人的约束,时间久了,恐怕很容易走调,因此制度的存在是绝对必要的,要在范围、时间和操作上进一步完善才好。
观点五
是否允许兼职要看专业
黄女士(某大学学生家长):我女儿今年刚考上大学的中文专业,她选择院校和专业的时候看重的就是学校悠久的文化氛围,博学多识的教师队伍,这些不是随意到社会取经就能得到的,相反,过于融入社会,反而使教师产生一种功利目的,对于文科教学可能会不利。所以我觉得,教师兼职最好是分专业,对于一些实用性专业或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兼职的确能有利教学,活学活用;对一些文化气味较浓的学科我认为还是不兼职为好。
教师看法
鼓励兼职
不能一刀切
孔晓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宣传部部长):教师能不能去兼职我认为这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在执行上不能一刀切。不同的高校、不同的专业要用不同的管理模式。针对一些教学任务重,教师师资力量紧张,教学资源不足的高校和专业,应该禁止教师兼职,以外语类院校作比方,一般很难存在鼓励教师到科技行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可能,如果鼓励教师校外兼职,往往会造成一个后果,就是教师到校外办培训班越来越多,这样往往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我认为以科研为主的高校可以鼓励兼职,而纯文科类的院校如果鼓励兼职则会造成教师分心和出现不公平的社会竞争,最好不作鼓励,现在社会上很多东西都是政策一出台,就一窝蜂的赶上去,我认为这是浮躁心态在高校中的表现。
兼职不一定能培养创新力
某教授(中山大学人文学者,不愿公开姓名):我认为国家这一意见的出台有其合理性,有新意地方就在于它提出了如果教师自身没有实践的经验,不具备创新,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培养创新人才的教师。这说明,大学教育已经由边缘走到了中心,成为科技进步和社会文明发展的动力机。但是从人文教育角度而言,如果认为依靠高校教师兼职就能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这样的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与其教师为创新去创新兼职,不如在教育上多下功夫,健全学生的知识结构,构造健全的人才。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健全的人才,不能将教育看成是经济的产物。培养创新人才的关键还是强大的知识动力,急功近利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学生在学习中,老师在授课中,如果能吸纳人类文明的整体成果,本身就是一个创新,学生需要的是科技知识与人文素养的双重润化。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薛冰 实习生 陈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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