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授权中心:
自从国家网络技术水平考试项目在信息产业部国家信息化工程师认证考试管理中心的领导下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各授权中心的共同努力,在社会上逐步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确保了政府认证项目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实用性,也为各授权中心带来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确保项目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信息产业部国家信息化工程师认证考试管理中心根据当前项目管理进展情况通知如下:
1.授权中心在加强媒体宣传的力度的同时,应规范宣传角度,统一宣传口径;在项目标识使用、项目内容表述等方面与管理中心网站www.ncie.gov.cn上公布的内容保持一致;在媒体上刊登广告或发表文章前,把稿件内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呈报管理中心审核,经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方可发稿。
2.各授权教育培训中心在项目宣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惟一的”、“独家的”等用语。
3.各授权教育培训中心应严格遵守项目教考分离的原则,未经管理中心同意不得以各种名义招收考生。
4.各授权教育培训中心应严格履行授权合同条款、严格遵守授权权限,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地点开设培训点。
5.各授权中心应严格遵守项目培训、考试收费的统一标准,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价,更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附加费用。
6.管理中心定于2002年11月20日起,对所有国家网络技术水平考试授权中心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规范、符合规定的机构将在管理中心的网站上给予公开表彰;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授权中心,管理中心将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改正。对在限期内未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的授权中心,管理中心将视其违规情节轻重程度,根据双方协议条款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同时停止管理中心给予授权中心的各方面支持。
以上规定,请各授权中心严格遵照执行,共同为国家网络技术水平考试项目的发展努力工作。
信息产业部国家信息化工程师认证考试管理中心
200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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