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事部门获悉,2003年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就业工作方案已确定。
按照方案规定,北京生源毕业生经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时,属中央在京单位接收的,由学校直接派遣到接收单位;属北京市所属单位接收的,必须经单位上级主管人事(干部)部门(区、县、局、总公司一级,下同)同意,方可直接派遣到该接收单位,档案材料寄至上级主管人事(干部)部门;属民办、集体、三资等企业接收的,应经其主管或政府人事部门所 属人才服务机构同意后方能派遣,档案材料寄至北京市人事局。凡北京生源毕业生在集中派遣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由学校直接派遣到北京市人事局,毕业生的户口、粮食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由市人事局负责办理落户手续并帮助推荐就业。
另外,根据《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实施办法》的规定,北京市人事局对拟进入北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200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登录报名信息并下载报名表,时间为11月29日至2003年1月15日,2003年1月24日、25日毕业生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03年1月26日。联系电话:64161760。
京外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可在年寒假期间到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查询2003年北京市属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可办理求职登记。(奚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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