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楚天金报》报道,看到公寓里的七千余名学生无处投信,武汉理工大学2001级的曹思仁同学,于本月初自制了“爱心邮箱”定点收信,然后步行20分钟左右去发信,每封信加收0.2元“路费”。
由于“路费”不贵,学生们大都表示认可。但有人提出,这一做法是否违反《邮政法》?对此,有邮政人员称,曹所做的不属于《邮政法》所规定的寄递业务,因此不算违法。
也有学生质疑:这样做是否属于经商行为,是否应当办执照?武汉理工大学园区管理办公室的郭老师认为,这不完全属于经商,但直接收钱是不允许的,同学们愿意给则另当别论。“如果此举效果好,倒可以替曹思仁申请勤工俭学岗位,由学校按月给他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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