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处于公司“底层”的小白领,不满自己的工作待遇,为了发泄私忿,暗中跟顶头上司较上了劲。不料,恶作剧过了头,补救无门,只好付出蹲监狱的代价。
其实,他们完全可以走另一条合理的路,以合理的手段,获取自己合法的利益。只可惜,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好似幼儿那般无知……
侵占公款报复上司
王敏戴着冰冷的手拷,在冰冷的看守所里接受记者的采访。从他镇定的神色、连贯的语言中不难发现,这是个很有文化的人。
王敏曾是家乡的骄傲,现在却是遭人冷眼的阶下囚。他把犯罪归咎于对法律的无知,“就算上了一堂课,不过学费实在太昂贵了。”
闯荡上海
我的老家在广西南宁的农村,在那个与“贫困”分不开的地方,我家生活水平一直处于中下游。父母都是文盲,拉扯着我和妹妹,日子过得很勉强。
不过让爹妈宽慰的是,我和妹妹都蛮有出息,尤其是我。从小读书不错,最后考上了南宁的一所大专。在我们村里,这样的成绩足够让别人刮目相看了。但我没有停止努力,两年后,又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本科文凭。
我不愿再呆在南宁,2001年初,受一篇报道的启发,我只身一人,义无反顾地来上海发展。刚下火车时,眼前一片茫然,随便看到一辆公交车就上了,跟民工没啥两样……无头苍蝇般撞进一个招聘会,手上连个人材料都没有,只有几张证书。运气真好,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网络公司经理相中了我,第二天,我就签下了试用合同。
我在网络公司做销售。虽然公司不大,但给了我机会适应上海。6个月后,我离开了那家公司,跳槽到另一家规模较大的网络有限公司。该公司隶属于一个颇有名气的网站,资本实力雄厚,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在新公司,我仍然做销售,经办50%以上的上网卡销售业务。
空头承诺
在试用期时,我的顶头上司———部门经理向我传达老板的承诺:3个月试用期过后,会涨我工资,让我提升,并且月收入中有2~3%的销售提成。
我对“前景”充满信心,加倍努力地工作。试用期很快过去了,我失望地发现,工资没有涨,提升成了空头支票,而销售提成总共只拿到过一次。我每个月的销售额一般保持在二三十万元左右,如果按提成算,我的月收入要高出至少60%。郁闷啊!但我放弃了申诉,因为我无法申诉———当初的承诺都是口头的,没有一项写进合同里。真要和上司翻脸,我的饭碗还保得住吗?
在公司里,我跟顶头上司有点格格不入。哪怕是一些小事,我俩也经常意见不和,彼此都看不惯对方。当然,吃亏的总是我,他经常会在诸如审批报销之类的关口卡我,让我难堪。我曾想过找上司的上司去反映,但在这样等级严密的公司,我明白越级上诉会带来什么后果。
今年4月,“复仇”的机会来了。北京一家公司把3000张上网卡发货给了我,我瞒着公司,偷偷把这批卡卖给了一个私人摊主。得来的34500元,我分文未动,小心地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我故意在公司的账上制造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缺口,等到大老板发现了,我的上司可有得难堪了。
生日“礼物”
做好手脚后,我知道早一天晚一天会离开公司的。反正要走人,干脆“破罐破摔”吧。一个月后,我请客户吃饭,花了1000多元,又陪他们到娱乐场所潇洒了一圈,在报销单上,我伪造了上司的签名。
事情很快败露了,我理所当然地被赶了出来。离开时,我一身轻松。那3万多块钱,我依旧小心地藏着。
9月12日,是我23岁生日。我一天都和女朋友在一起。她是我同租的室友,也是从外地到上海来谋生的。晚上,在电影院里,我突然接到了老爸从南宁打来的电话。老爸焦急地对我说,上海警方已经找过他了,让我赶快去交代问题。我对老爸说,今天是我生日,没空。并把我住所的电话告诉老爸,让他转给警方。
电影散场,我俩回家。警车已经停在门口,好几名警察轮番对我盘问。女友事先一点都不知情,看到这架势,吓坏了,一直躲在里间不敢出来。我很快被带进了看守所,铐上了手铐。在那里,我知道了自己的罪名是“职务侵占”,这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
在我固有的头脑中,只有暴力行为或者国家公务员的经济问题才称得上是“犯罪”。我一直天真地以为,充其量是“违反公司规定”,只要把钱如数还给公司,就不会有其他问题。我只不过在玩恶作剧。
现在想想自己真可笑。读了那么多年书,对法律的了解还停留在幼儿园和小学生的水平。经过这次教训,我想我大概“高中毕业”了吧。
秘书刷卡老板付钱
平均下来,谢雨萍每说5句话,就要哭一次。这个穿着囚服的女人,因盗窃罪已被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对她来说,上有双双失业的父母,下有需要照顾的2岁女儿……偏偏在这节骨眼上,丈夫又失踪了。她说,这几天她无论何时都会听到女儿在叫“妈妈”,但母女相会的唯一场所只能是梦里……
克扣让我“过敏”
1996年从上海某大学文学院毕业后,我相继到过3家公司做文秘。前年生下孩子后,我听从老公的建议,没有再去上班。老公原本是开公司的,后来为债务纠纷所累,并涉嫌合同诈骗被取保候审。今年开始,他丧失了经济来源。为了女儿,为了家,我在今年4月又跑进招聘市场上,找到一家合资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做了总经理秘书。
公司当初和我谈妥,试用期每个月的报酬是1700元,等转正后,加到2000元。然而,正式合同签订前,人事主管跑来跟我说,他们以前搞错了,我转正后的月薪应该是1800元。我不想丢工作,所以没吭声。但事后想想,越来越气,他们凭什么这样蒙我?虽然只有区区200元,但对于我这样的家庭来说,这点钱也足够让我“过敏”。
钱少了不算,最令我无法忍受的是总经理的脾气。他是台湾人,喜怒无常,开心时很好相处,一旦心情不好,就把我当出气筒,毫无缘故地冲我大吼大叫。而且我认准了,少发钱的馊主意是他出给人事主管的。
刷卡让他“坏分”
7月29日上午,我在总经理办公室帮他整理东西,眼睛一亮,放在办公桌上的一只黑色皮夹和我老公的皮夹一模一样。出于好奇,我翻开了它,里面有许多卡,一看就知道是总经理的。我左右一瞧,没有人,心想正好借此机会让总经理“坏一坏分”,反正我受了他这么多苦,他还克扣我的工资———就算是他还我的。于是,我从里面抽出一张信用卡。
不一会儿,总经理就来了,把皮夹收入衣袋,并没有发现。到了中午,我已经冷静下来,觉得这样做不好,准备找机会把卡还给他。谁料,他的老毛病又犯了。我的办公室在二楼,他在三楼。为了叫唤我方便,他怎么也不肯打电话,每次都是冲楼下大吼。那天很热,其他办公室都关门开空调,但他要求我的办公室的门必须永远敞开。我实在热得受不了,把门开了一条缝。他看见后,便冲过来,夹头夹脑一通骂。我也来了火,心里说:“你等着瞧!”
几天后,为了出气,我拿着这张信用卡,专拣高档的商厦去刷卡。在梅龙镇广场和百盛购物中心各买了一部价值6000多元的三星T108手机;在恒隆广场购买了一只22700元的卡帝亚手表、一枚5850元的卡帝亚戒指、两只6100元的卡帝亚钱包;又在中信泰富广场购买了两只4570元的BALLY钱包。
不久,我就从公司辞了职。又过不久,我不出意料地接到了警方的电话。
(文中人名为化名)
维权何必走极端
针对以上两个案例,上海专才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大卫先生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即使在公司遭遇不公正待遇,也不该采取如此极端的做法泄私恨。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讨回属于自己的利益。
刘大卫说,在现代企业中,为了保护双方利益,公司和员工的所有约定都应当以白纸黑字加以表达。本案中,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加薪减薪”并没有作过约定,便形成了口说无凭的状态。
然而,尽管“口说无凭”,员工的利益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我国《劳动法》视企业员工为弱势群体,一旦员工与公司在没有凭证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法律一般会从保护员工的立场出发,要求公司举证。例如上文王敏一案,如果王敏认为公司对他加薪的承诺没有兑现,他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状告公司违约,除非公司能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它“没有承诺过加薪”,否则,执法部门将采信王敏的说法,判决公司必须给王敏加薪。(文/记者郑翌 通讯员蔡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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