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
新西兰是英联邦一个独立的议会制国家,英国女王是国家元首,由总督作为女王代表行使职权。总督由女王任命,由新西兰人担任,作为女王代表行使国家礼仪职权,任期5年。
新西兰是议会制国家,实行多党内阁制。总督和内阁组成的行政会议是法定的最高行政机构。行政会议由总督主持,内阁掌握实权。内阁由议会多数党组成。新西兰大小政党约有14个,其中主要政党有工党、国家党、联盟党、第一党等。
司法制度
新西兰采用的司法制度是建立在英国习惯法和法理学基础上的,与许多英联邦国家和西方国家相似。新西兰沿用四级法院制:地方法院,新西兰高等法院(具有初审法院的司法权,并可审理地方法院的上诉),上诉法院(受理上诉案),伦敦枢密院司法委员会(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只受理上诉)。除四级法院外,还有一些特别法庭和机构,专门处理涉及资源管理和劳工法等比较特殊的问题。
移民政策
新西兰移民局按照四个种类审批移居新西兰的申请。包括:技术移民、商业投资移民、家庭团聚移民、人道主义移民。
外交与国防
新西兰与周围的太平洋岛国和澳大利亚有密切的经济和文化关系。还通过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这样的正式组织以及外交和贸易往来与亚太地区及其他国家保持着密切关系。与英国和欧洲共同体仍然保持着非常重要及稳固的传统关系。新西兰是联合国、英联邦及南太平洋论坛、南太平洋委员会等地区组织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等的活跃成员。新西兰是1999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首脑会议的东道国。新西兰的军队还参加了在几个国家的国际维和活动。
外交政策
20世纪30年代中期,鲜明独立的新西兰外交政策开始形成。新西兰积极参与一系列国际事务,包括贸易自由、环境保护、武器控制及裁军等方面的国际谈判。1987年,新西兰成为一个无核区。
新西兰作为联合国的创始国之一,始终把联合国宪章的各项原则放在重要位置,经常担负国际维持和平使命。120多名新西兰军人在世界各地参加各种维持和平行动。
国防
新西兰保持国防能力旨在能够对本国安全造成威胁的挑衅行动做出回应,同时对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全承担更大的责任。新西兰皇家海军、新西兰陆军及新西兰皇家空军等构成了新西兰的武装力量体系。
新西兰在整体上与亚洲,特别是东南亚国家相互依赖的关系将继续发展。除在亚洲开展维持和平及防卫合作以外,新西兰的武装力量还积极参加在南太平洋举行的特别是与澳大利亚共同举行的军事演习和训练。保持与南太平洋国家的互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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