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面临扩招后的严峻就业形势,我省出台政策,多管齐下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保证其充分就业。
鼓励下基层就业
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面向基层就业。被非公有制单位聘用,档案转至工作单位注册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管理,户籍转至接收单位注册地公安派出所落户,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毕业生签定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或到企事业单位锻炼的,2-3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可到机关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选择到县、乡(镇)和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工作,或充实基层金融、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到中小学任教,工资可提前定级,并高套标准1-2级。
鼓励自主创业
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优惠政策:新办从事咨询、信息、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商业等独立核算或经营单位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酌情免征1-2年不等的企业所得税。
落户环境更宽松
各设区市彻底放开对接收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取消毕业生落户审批手续。毕业后1年内初次就业的,用人单位应视同应届毕业生对待。
未就业者档案户口保存不用愁
对毕业时未落实单位的,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档案转回入学前生源所在地或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以及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原就读学校,保管单位不得收取服务费;户口则可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单位落实后,再将其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记者孙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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