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条件“开禁”有偿家教 教师须征得学校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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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2/11 10:3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南京将对有偿家教有条件开“禁”了。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南京市已着手在部分区县、学校进行有偿家教试点。 根据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征得所在学校的同意,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报告;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自己任聘学校的学生应恪尽职责;从事有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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