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毕业生赴民族地区任教五年后可享受优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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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2/11 13:21 长江日报 | ||
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大学毕业生在我省民族地区的中小学任教满5年后,考研和另找工作均可享受优待。 根据我省近日出台的有关规定,应届大学毕业生可向恩施州、长阳县、五峰县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任教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要到该地区的中小学任教至少5年。服务期满后,报名参加考研者,省学位办将与有关高校协商,采取降分等方式优先安排其 据了解,截至2001年底,我省民族地区中小学已达到2580多所,在校学生64万人,但由于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相对较差,这些学校的师资队伍不够稳定,外地教师不愿调进去,本地骨干教师也想外流,民族地区对于优秀教师的需求缺口相当大。(记者欧阳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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