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校服成六年噩梦 两万套校服滞积发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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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2/25 15:5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记者王漫琪摄影报道 由于无业妇女陈惜弟和汕头教育局计财科原副科长曾春如合谋,使郑勇明等残疾人士陷到生产校服的六年噩梦当中…… 本报汕头讯一袋袋蓝白两色的校服堆满了墙角,有的已经泛黄发霉,有的受潮染色。 陈惜弟送来校服生产合同 1997年初,无业人员陈惜弟(曾用名陈惜娣)购买了一叠空白合同书,伪造了9份校服加工合同,同年2月3日带着合同到汕头教育局计财科原副科长曾春如家中,要求曾春如帮她在合同书上加盖教育部门的印章。曾春如明知合同是伪造的,仍通过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陈某为9份伪造的合同盖上已作废的“汕头市教育服务公司4号合同专用章”。不久陈惜弟不慎将其中的6份合同浸水毁损,于是她又伪造了15份校服加工合同,盖上自己私刻的“汕头市教育服务公司4号合同专用章”。 同年2月至5月间,陈惜弟花言巧语骗得残疾人郑勇明、下岗工人陈爱玲以及邱某、赖某等人的信任,以每份合同6000元的价格,骗得郑勇明以人民币5.4万元购买9份伪造的合同书,陈爱玲以人民币3.6万元购买了6份,邱某买了3份;赖某则被以合作投资为名骗去了30万元。所得赃款,陈惜弟用几千元购买烟、酒、西服送给曾春如,其余被陈惜弟挥霍精光。 郑勇明购买合同后,马上向亲戚朋友们东凑西借,筹集了各方所有资金购置生产设备、原材料,组织20多名下岗职工、残疾人日夜赶制校服。那边邱月娇也同时在投产制作1800套校服。 至9月“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止,第一批2万套校服按时生产出来,郑勇明等人便要求先行销售,这时候陈惜弟心知肚明谎言再也无法掩盖了,于是仓皇出逃。 郑勇明、陈爱玲无奈之下向110报案,汕头警方于1998年3月30日在东莞抓获了陈惜弟。 图:面对堆积如山的校服,受骗者郑勇明欲哭无泪 诈骗犯一坐监一缓刑 同年6月12日,陈惜弟、曾春如以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逮捕。1999年1月20日,汕头市金园区检察院以陈惜弟、曾春如犯诈骗罪向金园区法院提起公诉。 金园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初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惜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曾春如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现陈惜弟正在韶关监狱服刑,曾春如则由某中学监管。 法院判令诈骗犯赔偿 郑勇明、陈爱玲等人又以要求陈惜弟、曾春如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金园区法院经审理,初审判决陈惜弟、曾春如赔偿郑勇明购买合同的经济损失5.4万元,其中陈惜弟承担赔偿3.6万元,曾春如承担赔偿1.8万元;陈、曾赔偿陈爱玲购买合同的经济损失3.6万元,其中陈惜弟承担2.4万元,曾春如承担1.2万元,陈惜弟与曾春如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陈惜弟应赔偿赖亚德的经济损失30万元。 郑勇明对判决不服 郑勇明对赔偿金额的判决不服,又向汕头市中院提起上诉。她告诉记者:“我的损失哪止购买假合同的5.4万元啊!光是加工制作出来的16400套校服价值就达32.28万元。” 汕头中院二审驳回郑勇明的上诉,维持原判。 郑勇明的愤懑 郑勇明、陈爱玲她们十分不满对曾春如的刑事和附带民事判决,一致认为曾春如身为国家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协助陈惜弟进行诈骗,为自己捞取私利,实在是国法天理难容。 郑勇明说,当年向陈惜弟买下合同后有点不放心,便让妹妹上曾春如家印证合同的来源和真伪,曾春如隐瞒了真相;后来,在郑勇明购买了设备、布料,雇请20多个工人开始加工制作校服如火如荼之际,曾春如与陈惜弟一起来到郑勇明的工场“视察”校服加工情况,并对急于收取加工款的郑勇明谎称教育局最近新建办公楼,资金紧,等钱下拨后即可付还云云。有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亲自出面保证,郑勇明等人自然吃了“定心丸”。 “判曾春如3年刑却缓期4年,这样判了简直等于没判!”郑勇明、陈爱玲等人气愤地表示。 郑勇明等说,曾春如以教育局干部的身份参与诈骗残疾人、下岗工人,所造成的影响非比寻常,后果也相当恶劣,缓期四年量刑太轻了。 汕头法律界一专业人士认为,刑法中第72条适用缓刑的条件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然而曾春如直到再审时仍否认其有犯罪行为,判其缓刑值得商榷。 二审赔偿再“缩水” 让郑勇明、陈爱玲料想不到的是,曾春如不服汕头中院二审判决,又提出申诉,中院驳回曾春如对该案刑事处罚部分的申诉,但同时作出了对该案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再审的决定,结果赔偿款“缩水”了。 中院认为,由于曾春如只协助陈惜弟为9份假合同盖章,其中6份因水浸受损没有用于诈骗,而另外的3份合同刚好被郑勇明买去,故曾春如只需与陈惜弟共同承担3份假合同的民事赔偿责任。 2003年1月21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陈、曾两人应共同赔偿郑勇明1.8万元,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陈惜弟应单独赔偿郑勇明3.6万元,赔偿陈爱玲3.6万元。 然而,由于正在服刑的陈惜弟没有偿还能力,郑勇明、陈爱玲至今一分钱赔偿款都没拿到手,而受害人赖某索回被骗的30万元更是遥遥无期。 堆积的校服无尽的烦恼 事隔六年,郑勇明、陈爱玲对所遭受的巨额经济损失能否弥补是越来越心灰意冷了,但心中的无奈和愤懑却是与日俱增。 陈爱玲说,想当初她们这些残疾人、下岗职工本是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依靠自己的能力自筹资金、自谋出路,以减轻政府部门与社会的负担,所以一知道有加工校服、卖给学校便可获回报这样的好事,自然人人热情满腔,万万想不到却被如此大骗局扯入无底深渊! 滞积的校服卖又卖不出,丢又舍不得,成了扎在郑勇明等人心头多年的一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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