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报名条件 海南对“高考移民”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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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2/27 10:38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2月26日讯备受关注的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调整工作终于尘埃落定。省政府办公厅今天下发《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暂行规定》,对“高考移民”进行限制,给海南考生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规定》指出,所有要求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教育部当年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此外,在我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规定》要求,各级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部门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各级地方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严厉打击买卖户籍行为。对伪造或者涂改户籍、学历、学籍档案和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 部分省市区封堵“高考移民”的措施 广西:规定考生本人及其父母在该区有常住户口,且本人高中阶段在该区就读的考生才能报考; 宁夏:规定投亲靠友落户该区或户口空挂的不得报考,本人户口在该区落户且高中阶段在该区就读但其父母户口不在该区的,只能报考区属院校; 贵州:规定在该省投资或从事高科技新产品开发,为该省经济建设作出贡献人员的子女;或随父母在该省落户6年以上且高中阶段在该省就读的才能报考,否则只能报考该省二级学院和专科层次学校; 青海:规定凡父母在该省投资注册经营5年以上且本人在该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或考生的户口迁入该省且在该省高中阶段就读满3年的才能报考。(省教育厅提供)(记者姚莉莉)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