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竟出现征卵广告 医院拒绝捐卵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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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2/27 10:5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据《重庆晚报》报道,一纸神秘的征卵启事:“诚征卵子捐赠者,要求身高1.6米以上,年龄18—28岁女性一名,婚否不限,身体健康、匀称、五官端正、中专以上文化,聪明善良,有爱心、血型为A型或B型者佳,无家族遗传病史、无传染病、精神病者,一次性酬谢人民币8000—10000元。” 记者为自己准备了一个符合启事要求的身份:26岁,未婚,在读研究生,与男友感情 2月19日下午2时,记者如约来到解放碑。一名身材略显矮小的中年妇女迎面走来。“我就是章姐,卵子是我自己要用的。”章姐没有要求记者出示证件,便主动介绍起自己的情况:来自广东,今年36岁,结婚十几年,最初怀过孕,不过那时年轻,不想要孩子。现在想要了,卵巢功能又出现衰竭,不能产卵,所以想借卵生育。 “费用会在取出卵子后立即给付,如果不放心可以先签协议。”章姐主动向记者建议。 “取卵手术对身体有伤害吗?”记者表明对这一问题的担心,章姐随即提出一起到市妇幼保健院咨询,她准备在那里接受手术。路上,章姐反复叮嘱,不能让医院知道我们私下的交易,只能说是朋友关系。 重庆市遗传与生殖研究所的一名女医生,在得知欲为章姐捐卵的记者未婚时,露出诧异的表情。她说,取卵手术对未婚女子可能造成诸如不孕等重大伤害,因此医院特别规定,捐卵者只限于已婚已育妇女。 不多时,我们被研究所负责人请到了会议室,章姐的丈夫也来了。 负责人直截了当地告诉章姐:“法律上禁止卵子买卖,除非你与这位捐卵者是亲姐妹,我们才考虑为你手术。否则,医院就违规了。” 就借卵生育问题,重庆生殖与遗传研究所负责人黄国宁医生称,国家卫生部明文规定禁止卵子买卖,进行此类手术时,卵子来源仅限于有剩余卵子的妇女,并征得该妇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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