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03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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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06 10:18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省招办获悉,2003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办法确定,对今年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据了解,考生须符合200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另外,报考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以上资格。
该办法规定,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军事体育专业和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文化课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理工类的统一考试;运动人体学专业不进行体育专业考试,该专业从报考理工类的考生中录取,报考该专业的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全省理工类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原武术专业)实行单独招生,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招生院校负责报名、考试及评卷工作,体育专业考试及新生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负责。 省招办要求,报考者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县(区)招生办公室填发的《200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招生专业课报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渭南、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等市的考生于4月12日至14日报到并办理准考证,4月15日至16日参加考试;西安、铜川、宝鸡、咸阳市及杨凌示范区的考生于4月14日至16日报到并办理准考证,4月17日至18日参加考试。 录取将按照本科和专科(高职)的顺序分两段进行,体育与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本科、专科(高职)招生计划数的1.2倍分别划定。(记者拓峰 实习记者羽桐)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