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淫威”教师猥亵强奸19名女生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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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25 10:43 华商网-华商报 | ||
栗锋(右)和他父亲双双受到法律惩处 吉林省通化市一小学教师栗锋,在1999年至2002年间,利用其担任班主任的便利,在学校教室、水房及自家居所,多次猥亵、强奸班上19名未满14周岁的女生,其中9名学生被强奸。 3月14日,26岁的栗锋被一审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同时,栗锋的父亲、身为区人大代表的栗福臣,也因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3月19日,13名受害学生的母亲,一起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民事诉状,要求栗锋所在学校以合理方式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位受害人精神损失费10万元,总计130万元人民币。 全班仅有两名女生幸免 1998年8月,刚迈出幼儿师范学校的栗锋,进入通化市某小学,当上了二年级某班的班主任。2002年7月,该班学生毕业,栗锋接任该校五年级某班数学教师。同年8月末,几位五年级女生的家长找到学校,反映栗锋对他们的孩子进行性骚扰。闻听此事,一位叫曲丹的女士心头一凛:她的女儿在栗峰教她们班级后,精神总是反常,有时身上带伤。母亲再三询问,女儿哭诉了她在小学期间曾被栗锋强奸的事实,并告诉母亲,班上大多数女生都未能免于栗峰的毒手。曲丹夫妇如遭五雷轰顶,立即报案,同时与其他家长联系,很快有十多名家长发现女儿受辱,并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实际上,栗锋所带的这个级班,共有女生21名,从二年级到五年级期间,有19名女生遭到多次奸淫或猥亵。而另两名之所以幸免,据说因其家长分别是校内老师与校外辅导员。就在惊悉真相的家长们愤怒不已时,栗锋之父,身为区人大代表的栗福臣却在得知消息后,拿出4000元钱,帮助儿子逃往辽宁,躲避公安机关的缉捕。 慑于淫威受辱女生选择沉默 据公安机关查明,栗锋常以补课为名,将个别女生留在学校,进行猥亵或奸淫。即使在学生上课期间,他也能经常把某个女生单独叫到水房去,进行搂抱、亲吻、抚摸,或强行扒女生的衣服,进行兽欲发泄。在课堂上,或者在学生考试时,他也敢公然对后排的女生动手动脚,把手插进女生的裤子里。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受辱女生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竟个个当了“沉默的羔羊”。因为谁稍有不从,或对外声张,就会招致栗锋的暴打。除拳打脚踢之外,教鞭、课本、格尺、拖布杆,都可以成为栗锋的暴力工具。此外,栗锋还对学生声称:“谁走露消息,就杀死谁。”由于年龄太小,孩子们慑于班主任老师的淫威,紧紧闭上了嘴巴。 家长悔恨:与孩子沟通不够 握着孩子们的医学检测报告,受害学生家长痛悔不已:虽然她们早已发现了孩子的种种反常,但出于对老师的高度信任,谁也没想到问题出在老师身上。 很多女生带伤回家,家长一问,就称是自己不小心磕的。孩子变得郁郁寡欢,见人就躲,回家就一人关在屋里不出来。 “每次提起栗锋老师,孩子都骂,他来家访时,孩子就躲进厕所不出来。为此,我们还打骂过孩子,认为孩子不懂事。现在想来,真是后悔!是我们和孩子沟通不够,观察不细,才让孩子受了双重委屈!”不少家长哭着说。 13名家长联名告学校 栗锋已于近日被判处死刑,但栗锋98%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校内,长达4年的时间里,学校竟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家长们认为,正是学校的漠视,甚至纵容,给栗锋提供了犯罪空间。 “学校没有履行对学生的保护责任。栗锋多次在其他老师上课期间,以找学生谈话为由,将学生叫到水房进行犯罪。上课期间,学校怎么能允许教师随意从课堂里往外找人呢?”免费为受害学生家长打官司的律师陈维国说。3月19日,13名受害学生的母亲,向法院递交了控告学校的民事诉状。家长们认为,学校作为应该承担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义务教育机构,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致使孩子们受到伤害,学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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