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海南省高考报名条件正式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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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26 11:20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3月25日讯记者今天从在海口召开的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联席会议了解到,2003年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已正式确定。 据了解,报考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户籍。其中,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或经省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只要求考生本人在我省有户籍,对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作要求。 本人高二高三在我省就读,或小学、初中两个学段之一在我省毕业且毕业时户籍在我省。 本人在我省有户籍,但不符合以上后两项者,可以在我省报名,但限报本科提前批中属第二批录取的学校,以及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高职学校。 据了解,以同等学力申请报名的普通高中学生,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1)在高中毕业会考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6个科目中有4科或4科以上合格;(2)普通高中阶段获得国际体育比赛前八名、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六名和全省中学生体育比赛前三名(集体项目须是主力队员)、省少年甲组体育比赛单项第一名,且有9门必修学科高中会考成绩;(3)普通高中阶段参加教育部主办的音乐、美术、书法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三等奖以上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或参与组织的音乐(声乐、器乐、舞蹈、节目主持人,以及中学生小歌手比赛、中学生文艺汇演)、美术(包括中学美术书法作品展评)、书法比赛获个人作品、单项比赛二等奖以上,且有9门必修学科会考成绩。 省教育部门表示,为严把报名关,驻琼现役军人的有关证明须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优秀人才的确认,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和人事部门确定的对象审查。 会议还强调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 副省长林方略出席并主持会议。(记者姚莉莉)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