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问答:外地借读的京籍考生须回京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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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26 16:18 京华时报 | |||
问:您好,我的孩子是北京户口,高中期间一直在安徽借读,今年6月该参加高考了,我想让他回京参加考试,但不知政策是否允许,如果政策允许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张女士) 答:张女士您好,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1.在京外读书的京籍的考生均须回京按文史类或理工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2.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原则上选择北京试卷应试。 3.在实行“新课程”教学省市(津、晋、辽、黑、苏、皖、赣、鲁、豫、青)就读的考生如坚持选择教育部考试中心针对“新课程”命制的试卷应试,应选择与北京市高考科目设置方案相同的科目试卷,即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其考试实得分数即为在京招生录取的依据。 4.在实行“新课程”教学省市就读的北京户籍考生,须按照要求认真作出自己的选择,报名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报名点审核汇总后报所在区(县)高招办。 在外地借读的北京户口学生毕业后应回北京参加高考。需要本人持所在借读中学的学历证明信、省级会考部门的会考成绩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报名考务费,于3月30-31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区县招办采取摄像技术采集本人照片。并根据区、县招办规定,将本人档案及时邮送到报名单位。6月初,报名单位将发“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在6月7日至8日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此外,本人须回京参加体检,如果未能参加本区、县招办组织的体检,可于6月11-12日参加全市的补检。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对在外地借读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附:因公集体长期在京工作的外地职工及其子女申请在京借考,应由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招办及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同意,方可在京借考。考试结束后,由接受借考的区(县)高招办负责把借考考生的试卷及全部材料密封,通过机要部门于6月9日(以邮戳为准)寄往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经批准参加借考的考生应于3月31日以前办理借考手续。(本报记者 王光辉)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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