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负责人:自主招生须“三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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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27 10:0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全国22所高校今年将进行自主招生,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教育部将对其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进行严处。此类行为一经查实,除将按招生工作处罚条例予以处理外,对有关高校,取消其试点资格;对有关中学,取消其向高校推荐学生的资格;对有关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关情况还将通过一定的形式在媒体曝光。 此外,高校自主招生必须做到“三公开”:一是试点高校要将自主确定招生对象、选拔办法和招生人数,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试点高校确定的中学推荐,试点高校组织专家组考核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名单,向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并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三是试点高校应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通过学生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据悉,“自主选拔录取”今后将逐步在办学水平较高的高校推广。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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