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级讲习班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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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27 15:03 新浪教育 | ||
法制化:中国民办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级讲习班,今天在北京正式开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民办教育工作者联谊会主席柳斌致开幕致词。 《促进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汪家镠及参加《促进法》起草的主要成员到会宣讲《促进法》精神实质,教育部有关领导到会做关于民办教育发展与管理及《<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起草情况的报告。 会议期间,教育部有关领导将广泛听取代表的建议和要求,并就有关“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与管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总则和扶持与奖励”、“关于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及管理与监督”、“关于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及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关于民办学校的设立,及变更与终止”、“中国教育发展背景下的中国民办教育”等热点问题进行互动式研讨。在研讨中教育部有关领导更加深刻的了解到民办教育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制定促进法实施条例提供了依据。 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300多名教育行政领导、民办教育投资者、办学者勇跃参加此次大会。此次讲习班学习,将有助于社会各界深刻理解《促进法》的精神实质,统一民办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重要认识问题,为今后民办教育事业在法制轨道上的健康发展指明方向。 同时中国91教育网(www.cc91.com),作为这次讲习班的协办者及大会指定网站,将在网上设置“民办教育促进法问答专区”,邀请有关专家对促进法解释答疑,汇集与会代表的建议与要求,为民办教育机构与民办教育投资者、管理者提供一个互动的网络平台,推动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民办教育工作者联谊会和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举办的这期高级讲习班,是《促进法》颁布以来首次全国性大规模的学习宣传活动,对于社会各界正确理解《促进法》精髓,全面贯彻《<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必将产生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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