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定五种人非华侨子女 不享受高招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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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31 13: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31日电据福建经济快报报道,福建省侨办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有五种人不能算华侨子女,高招中不能享受华侨子女的任何加分优惠政策。 这五种人是:港澳同胞子女;国外留学且没有拿到“绿卡”者的子女;国外打工且没有拿到“绿卡”者的子女;通过非正当渠道前往国外打工且没有拿到“绿卡”者的子女;人在国外但国内户口尚未注销者的子女。
据了解,福建省现有归侨3万人。对归侨的审核有规定,在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必须出示单位证明、单位记载其是归侨的原始档案原件、主管单位的证明;在非公有制单位的,必须出示派出所证明、回国时的原始档案,如果没有原始档案的,必须出示当时与他人同时回国的相关完整材料,包括旁证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省侨办欢迎考生和家长举报造假者,一经调查发现属实,将取消考生的照顾资格。 据了解,今年高招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而且此类考生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预科班的,可以再享受加10分的照顾。(游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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