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小学收费“透亮” 家长可随时举报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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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3/31 16:55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 印发“中小学收费管理信息监督卡”,家长及社会各界可随时举报乱收费问题,并对举报人身份进行严格保密。3月28日,沈阳市教育局正式下发了2002至2003年度下学期《中小学收费通知单》。 据了解,新标准规定城镇小学学杂费为40元,初中60元,一般高中和重点高中分别为200元和300元;夏季统一学生服装小学35元,初、高中为57元,女55元;课余管理费自愿选 沈阳市教育局、物价局特别强调,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次性收费通知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二次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各中小学校强行要求学生订购教辅用书(含教具),学校可以向学生推荐经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编委会审定通过的中小学推荐书目中所列的教辅用书(含学具),但必须确保学生自愿选订。同时要求,各校必须做到收费通知单学生人手一份,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公示面要达到100%以增加收费透明度;学校收费必须使用教育收费专用收据。此外,还要求各校对特困户子女就学要按规定政策减免学费,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主任记者 谭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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