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在线:迟到一次就要被单位辞退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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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01 13:50 东方网-劳动报 | ||
《劳权》专刊: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现有一个关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向你们咨询。 上周,我上班迟到一个小时,平时企业对销售部门的人并不严格考勤的。可是公司第二天就说因为我上班迟到要将我辞退。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一年多了。请问:因为一次迟到就 202yeli 202yeli: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从您的来信看,单位是以你上班迟到为由而解雇您的,对照上述规定,单位只能是依据第三款,即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雇你。因此,断定其合法与否,就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员工守则里面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规章制度里面有关于上班迟到次数、时间达到何种标准,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而你的迟到次数和时间又达到严重违反规定的程度,则公司可以依据规定将你辞退。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没有上述规定,或者你并没有达到规定标准,那么单位就不能将你辞退。如果你的情况属于后者,你可以向企业工会反映,要求工会出面与企业协商解决问题,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单位辞退决定违法为由,要求其撤销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举证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撤销用人单位的决定,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如果最终单位不能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最后你又同意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的话,这应该算作是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有关规定,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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