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3高考体检标准有五大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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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10 10:29 南方日报 | |||||||||
身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放宽 本报讯 眼下广东省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已陆续开始,并将在本月完成。昨日,省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就考生关心的今年高考体检工作变化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政策解读
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记者:今年普通高考体检标准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高考体检不再实行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而是实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作了五方面的调整: 第一,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生活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 第二,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 第三,由于视力及肝功能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第四,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第五,高校对入学生的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对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记者:今年广东高考体检在操作上与以往相比有什么区别? 答:今年广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继续全面实行网上录取,考生体检项目按《体格检查卡》上的要求进行,体检情况实行现场录入,具体工作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和体检医院具体负责。 今年高考的体检,体检医生及医院不再作是否符合高校录取要求的结论,而是只反映考生的身体检查的实际情况。对考生是否符合高校的录取要求,由学校判断和决定。省招生办在录取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医生只在每一个检查项目中写明考生体检的情况并签名,由医院盖章确认。医院总检医师不再写明合格、不合格、专业受限第几条等结论。考生要根据体检情况对照《指导意见》来填报志愿。 肝功能检查是必查项目 记者:今年高考体检要不要检查肝功能? 答:肝功能检查是今年高考体检工作的一个必查项目。对于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特别提醒 弄虚作假勒令退学 记者:考生在高考体检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第一,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状态进行体检,特别是肝功能检查前。第二,要实事求是反映体检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不但会丧失可以录取专业被录取的机会,严重的会被退学。各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后都要严格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检。对体检不符合学校或专业录取要求的,要作出退学、休学或调整专业的处理。 考生要根据身体状况填志愿 记者:考生在体检后要注意什么? 答:第一,考生要注意查核自身所体检项目是否已检查完;第二,务必明确自身身体状况有哪些项目与报考院校、专业受限有关,如视力、身高、表面抗原阳性、色弱等方面;第三,按照自身身体状况去查阅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以填报适合自身身体状况就读的院校和专业,这样不至于填错志愿,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记者:考生如何了解具体的体检要求? 答:考生可通过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编写的《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南》(下册)和《广东招生报》,或到各市、县招生办了解体检的具体要求。对各高校的特殊要求可从高校的招生章程或向有关高校查询。(记者/胡键梅志清通讯员/廖翊华)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