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申报条件有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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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11 11:29 人民网-市场报 | ||
近日,记者从国家劳动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获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的申报条件有所调整,对报考人员的条件放宽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统考处副处长董晓南介绍,此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的申报条件与原有的国家标准比较,最大的调整是具有高中、中专的人员,其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也可以报考,以前的标准,最低学历要求为大 据了解,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报考的条件除上述之外在从业的年限等方面也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人力资源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本报记者陶筠)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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