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适用纳税税率一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04/14 13:31 北京青年报 | ||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劳动报酬所得包括个人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化验、医疗、法律、咨询、新闻、审稿、书画、录像、演出、广告、代办、经纪、介绍、技术服务、影视等劳务,为比例税率,其税率为20%。对劳务一次收入畸高,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部分,加征五成,即30%,对超过50000元的加征十成,即40%。 稿酬所得:个人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而发表的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下为应纳所得额,并按纳税额减征30%,税率为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包括个人提供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下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包括个人拥有债权和股权而取得的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额,税率为20%。
订新闻冲浪 关注重大事件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