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招办主任谈招生规则与录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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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4/15 13:48 新浪教育 | |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刘雯华老师 编者前言:4月12日,为期两天的2003年北京地区高考信息报告会在教育部礼堂举行。本次报告会由中国老科协教育分会主办,新浪网教育频道为独家网络合作伙伴。 报告会共分四场,其中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2所北京高校的招办主任都对本校2002年专业录取的情况、2003年招生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方向以及今年录取的要求做了全面的介绍。此外,多位考试专家还就如何科学填报高考志愿及填报技巧、考前的心理准备与对策等做了深入细致的报告。新浪网教育频道整理了此次报告会的详细资料,以飨众多考生和家长。 4月13日上午,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刘雯华老师在2003年北京地区高考信息报告会上重点介绍了中医药大学今年的几个招生特点: 200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在全国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北京172人。具体招生条件及录取规则如下: 本科招生条件 1、报考我校考生应符合国家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体检要求。 2、安排考生专业时,适当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如中医类、管理类专业为:语文、外语,中药类专业为:数学、化学。所有考生均按录取专业到校报到。 3、中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和管理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 4、对制药工程专业生物制药方向的应届毕业生,将有40%以上的比例升入六年制研究生阶段的学习。 5、对往应届考生和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6、对高职专科的应届毕业生,将有15-20%的比例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7、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招生工作。 8、对于医药类专业培养要求,如:在教学中安排临床见习、实习、急诊训练、技能考核、野外上山采药、显微分析、实验操作、军事训练、保健体育等学习内容,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选报专业。 9、对于医药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对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药学专业。 10、护理学专业限招女生并备有肝功化验单。 11、学生体检情况以新生入学后复查为准,对有弄虚作假现象严肃处理。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科录取规则 1、学校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3、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于享受各种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5、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一定的院校志愿分数级差择优录取。 6、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目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7、对于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的外,学校视考生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的成绩综合为高考总分,因此为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选考科目上线生源不足,则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8、对于我校按有关规定认定的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项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长生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9、定向招生若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线下20分以内投档,择优录取;若仍不能完成定向生招生计划,则再降10分或调剂到其他地区招收定向生。 10、保送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浪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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