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学生会--自律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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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5/06 18:20 山东大学 | |
自律委员会工作职能 自律委员会是学生会下设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维护同学们的各项权利和利益。下设膳食管理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治安管理委员会三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均由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组成。 工作原则: 参与管理、加强监督、传达信息、服务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各项要求,倡导健康的校园文化,增强同学们的自立意识。 工作方法: 1.及时反映同学们饮食方面的要求,对饮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维护就餐秩序,开展节约粮食宣传活动。 2.维护学生会活动秩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3.配合宿管中心进行学风检查,积极开展雅舍评比活动。 4.采取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同学的建议及时反映,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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