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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90问

http://www.sina.com.cn 2003/05/26 15:26  长江日报

  第一部分 招生政策规定

  一、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总体思路是什么?

  200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保持2002年主要政策和主要做法不变,保持高校招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严
格招生纪律,进一步提高招生录取的科学管理水平。

  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含义是什么?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资格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依法监督、检查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资格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三、我省招生录取中“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200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原则,即凡按考生志愿录取(包括调剂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高校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不换录。不退档,是指不能从已经录取的学校退出档案;不换录,是指不能从已经录取的学校换录到其他学校;不补录,是指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

  根据这一规定,考生应慎重选择填报每一批次的每一个志愿,不要随意填报自己不熟悉或不愿意就读的高校,不要轻易放弃填报志愿的机会,不要轻易委托他人填报志愿,不要将希望寄托在换录和补录上。

  四、普通高校招生应坚持哪四项重要原则?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遵循四项原则:1.依法行政、依法治招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服务考生、服务社会原则;4.“三个有助于”原则,即高校招生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五、我省招生工作中坚持哪三个方面制度化?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化,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招生咨询和信访接待制度化,建立健全咨询接待网络和信访接待制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听取社会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考生和群众提出的问题;三是生源不足院校公开征集志愿制度化,对生源不足院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

  六、教育部22所直属高校部分招生计划如何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

  2003年教育部决定在22所直属高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选拔的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所在批次投档资格线。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2.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中学推荐,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3.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4.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6.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7.试点学校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应纳入本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学校有: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七、我省3所艺术、体育院校如何进行艺术、体育专业自主招生?

  今年,我省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体育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试行自主招生,自主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学校将招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报省招委批准后执行。省招办对符合规定和条件的拟录取新生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招生录取方案、录取最低分数线和录取新生名单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我省对其他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招生录取的主要规定是什么?

  我省自主招生以外的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的招生,在省划定的投档资格线上,由省招办按考生志愿向招生院校提供合格考生信息,学校根据考生情况在合格生源中择优录取。

  这些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的招生与3所自主招生院校(专业)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执行省划定统一的投档资格线,后者由学校自行确定本校的投档资格线。

  九、第四批高职高专(二)自主招生有哪些规定?考生在自主招生期间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批高职高专(二)为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省电大普通班和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这些学校(专业)在省划定的投档资格线上,由学校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期间,自主招生学校凭考生准考证原件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为了较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考生要特别注意:首先,准考证非常重要。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不要轻易把准考证交给别人,特别不能交给中介人,应由考生自己交给选定的学校。其次,在与院校双向选择时,同一考生可能会收到多个学校的《预录取征求意见函》,考生一定要对学校全面了解,慎重选择,准考证只能交给最终选定的一所学校。第三,省招办于9月5日以后公布考生的预录取信息,考生如果已被某一学校预录取,但又不想就读这所学校了,还可以在9月12日之前要求预录取学校退档,重新选择学校;9月12日至9月15日正式录取结束后,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重新选择其他学校。

  十、什么是招生章程?国家对招生章程内容有何规定?

  招生章程是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或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习形式、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等。

  当招生章程中的内容与国家、我省招生政策和规定不相符时,以国家、我省政策和规定为准。高等学校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

  十一、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优录照顾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部级党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和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子女。

  (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1)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长阳县的考生中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十堰市高校者,可在学校投档资格线下降20分投档,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可累计降低30分投档。

  十二、我省有哪些政策鼓励考生报考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

  农业、林业、地质、矿产、石油、航海、水利、勘探等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一般都在条件较为艰苦的环境中工作,为了鼓励考生填报这些艰苦行业的专业,当这些艰苦行业的本科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低到学校所在批次投档资格线下20分以内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十三、如何保护上线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上线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省招办在录取时,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残疾考生与其他身体健全的考生一样,按其志愿向有关院校投档。省招办还请医院的专家在录取现场专门负责体检咨询,对高校提出的残疾考生退档理由予以审核,督促高校按国家规定招生。

  十四、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有哪些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班学制一般比正常学制多1年。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一般在院校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本科最低录取分数控制在院校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下80分(专科为60分)以内,省招办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择优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经省招办办理了优录审核手续的少数民族考生。

  十五、军事院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军事院校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有关规定,不得进行跨省调剂计划,不得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无志愿考生,不得录取军校投档资格线下的考生。

  军事院校招生由省统一划定一条投档资格线,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军检面试合格生源中录取。对在规定时间不结束录取且无正当理由的,省招办可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按计划分数高低退档或结束录取,造成的后果由学校负责,并将有关情况分别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

  十六、报考军事院校有哪些基本条件和要求?

  报考军事院校考生的基本条件:有志献身国防事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体检的基本要求(如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裸眼视力:非指挥类专业4.6以上、指挥类专业4.9以上)。

  十七、什么是国防生?报考国防生有哪些基本条件和要求?

  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校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选培办、学生本人三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一般为5000元/年),参加部队统一组织的军政训练,完成规定的学业并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分配到定向国防单位担任军官。如果报考国防生的考生没有录取为国防生,但其高考成绩达到报考的院校(专业)投档资格线的,可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所报考院校(专业)的正常录取。从一定意义上看,填报了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的正常录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的基本条件:有志献身国防事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填报国防生志愿,身体条件符合军校招生体检的基本要求(如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

  十八、报考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有哪些基本条件和要求?

  凡报考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的考生,年龄要求在22周岁以下(外语专业20周岁以下),未婚,身高、视力等条件符合院校招生的要求。

  公安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理科4.9以上,文科4.8以上;司法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基本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7以上。

  十九、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有哪些规定?

  普通高校招收的中职毕业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高职统一文化考试,高职统考科目为“3+专业综合”。“3”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为各专业类别的2门专业基础课的合卷。

  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由省分别划定本、专科文化成绩投档资格线和专业成绩投档资格线。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院校(专业)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审核录取。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在省划定的资格线上,由考生和学校双向选择,学校自主招生。中职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的政策规定与普通高中毕业生相同。

  二十、我省对二级学院和分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普通高校二级学院和分校本科在第三批本科(一)录取,第三批本科(一)院校举办的二级学院和我省办在市州的本科院校举办的二级学院本科在第三批本科(二)录取;二级学院和分校的专科安排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录取。二级学院和分校招生计划由省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投档资格线。二级学院和分校按办学成本收费(每年本科10000元左右,专科7000元左右)。我省普通高校举办的二级学院和分校可用招生计划的10%,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上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普通高校二级学院的艺术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填报志愿和录取办法与校本部的艺术专业相同。

  二十一、我省今年对定向招生有哪些规定?

  2003年,我省省属高校在省内不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不接受外省省属高校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中央部委属高校可向我省投放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校要与最终用人单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面向全省招生;学校和定向单位不利用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向考生收费;录取分数不低于院校投档资格线20分;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就地转为非定向招生计划。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正式录取后要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省毕办派遣到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从事中介服务的各类“中心”、从事业务工作的各类“办公室”、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团体均不得作为定向单位。

  二十二、我省6所院校如何招收有特殊专长的考生?

  今年继续在部分高校进行招收有特殊专长学生试点。对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高中毕业生,由个人申请,中学或专家推荐,经高校专家组测定,由招生院校提出书面报告,学校校长签字,经省教育厅审核,报省招委负责人审批后,可直接办理录取手续,进入高校学习。这6所高校是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

  二十三、今年我省哪些院校(专业)生源不足时将公开征集志愿?

  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一)、第三批本科(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和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生源不足时,由省招办组织公开征集志愿。

  二十四、国家对今年的高校招生体检有什么新规定?

  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的《指导意见》与原《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相比,进一步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调整了不能录取的专业,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对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和考生不宜选报、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

  各高校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二十五、我省今年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的主要做法是什么?

  网上录取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录取,是建立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的一种录取管理模式。网上录取首先要求将考生的档案信息电子化,即将考生的基本信息(包括报名登记表、体检表、考试成绩和高考志愿等内容)用高科技手段制作成电子档案,并储存进计算机。招生录取时,省招办通过网络将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电子档案传输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将拟录取名单和拟退档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省招办审核后,办理退档和录取手续。

  网上录取包括远程网上录取和现场局域网上录取两种方式。我省从1999年开始试点在现场局域网上进行录取,2002年本科院校基本实现了异地远程网上录取。2003年,我省将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招生院校将不再派人进驻省招办录取现场。

  二十六、招生录取中如何使用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档案?

  考生的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电子档案是网上录取的依据,纸介质档案是录取后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2003年,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市、县(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招办招生录取现场。新生报到前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县(区)招办领取档案,市、县(区)招办核实考生被录取后办理档案领取手续,纸介质档案由新生自己带到录取院校。空军和民航招收的飞行学员的纸介质档案由省招办直接提供给学校。

  二十七、有哪些招生录取信息可供公开查询?通过什么途径查询?

  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www.e21.edu.cn)公布。

  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生源不足院校信息、文艺和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保送生录取名单、外语小语种提前录取名单、省内院校录取期间咨询接待联系方式、每批院校录取进展情况、各院校投档资格线等信息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湖北教育信息网和有关新闻媒体公布。

  招生录取期间,省招办将招生录取信息及时提供给湖北教育信息网和各市、县(区)招办。考生可通过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到市、县(区)招办查询录取信息。

  二十八、考生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招办公章。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各市、县(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查询的录取结果与通知书一致,才能确认自己已被录取;若不一致,应以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的结果为准。若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已被录取,但没有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考生最好向高校询问录取通知书是否已寄出,以免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影响报到入学;若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录取,则表示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有权到学校查阅经省招办审批的录取新生名册。

  二十九、如何防范和识别招生诈骗行为?

  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在招生录取期间,打着能联系“机动计划”、可以沟通关系帮助低分考生进好学校的幌子,骗取钱财。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所以,正确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识破招生诈骗行为十分重要。

  考生和家长应特别注意:一是通过正当的渠道了解招生录取信息。二是不要轻信中介组织及个人拉拢生源牟取利益的行为。三是及时了解省招办公布的生源不足院校的征集志愿信息。

  三十、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咨询接待有哪些主要做法?

  建立省招办咨询接待、高校咨询接待和市县招办咨询接待“三位一体”的招生咨询接待网络,对外公布咨询接待时间、工作安排和联系方式,宣传介绍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安排,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提供录取查询。考生可以就近咨询、就地答疑。此外,省招办还将通过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www.e21.edu.cn)开展网上咨询,使考生足不出户、点击上网也能够及时得到招生录取的咨询答疑服务。

  第二部分 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安排

  三十一、招生计划在哪里公布?是怎样公布的?

  招生计划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2003年省招办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5、6、7、8期)和湖北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公布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时应以《湖北招生考试》杂志上刊登的计划为准。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我省公布计划是按批次、分科类排列的,其排列顺序与填报志愿的机读志愿卡相对应。

  招生计划共分十部分公布。第一部分为提前批,第二部分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院校,第三部分为招收中职毕业生院校,第四部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五部分为第二批本科院校,第六部分为第三批本科(一)院校,第七部分为第三批本科(二)院校,第八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第九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第十部分为定向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期登载第一、二、三部分招生计划。《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6期登载第四部分招生计划。《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7期登载第五、六、七部分招生计划。《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8期登载第八、九、十部分招生计划。

  三十二、招生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学校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学校全称及代号;招生总数;科类,包括文科、理科、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招生专业、代号及人数;学制;收费标准;生源范围;计划性质(定向和非定向)等。

  三十三、阅读招生计划时要注意哪些内容?

  1.我省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代号系省编代号,仅限湖北省考生及在湖北省招生的学校2003年使用,考生填报志愿以《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6、7、8期登载的招生计划为准。院校名称前的4位数字为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的2位数字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内容为专业方向(名称)。

  2.本科学制为4年、高职高专学制为3年的在招生计划中均未注明。

  3.招生计划中各院校学费标准仅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院校学费标准按院校所在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通过查询招生章程等方式了解所填报院校是否招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5.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湖北民族学院的本科预科班安排在第三批本科(二)录取。

  6.考生要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照自身的体检结果,在填报志愿时,避开学校不予录取的相关专业或考生不宜选报、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

  7.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见2003年院校招生章程,也可查询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www.e21.edu.cn)或有关院校网站。

  三十四、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是如何安排的?

  我省今年招生录取分提前批本专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一)、第三批本科(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进行。

  三十五、提前批本科有哪些院校(专业)?什么时候录取?

  军事、公安、安全、司法等院校(专业);体育和艺术院校(专业);航海类本科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院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的本科专业;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本科专业,民航、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录取时间为7月15日—18日。

  三十六、提前批高职高专有哪些院校(专业)?什么时候录取?

  公安、司法、安全院校的专科专业(湖北警官学院的专科除外);艺术专科专业(含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专业)、体育专科专业;航海类专科专业;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19日—20日,其中艺术专科专业在8月5日—8日录取。

  三十七、第一批本科有哪些院校?什么时候录取?

  教育部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2日—27日。

  三十八、第二批本科有哪些院校?什么时候录取?

  第二批本科为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29日—8月3日。

  三十九、第三批本科(一)和第三批本科(二)有哪些院校?什么时候录取?

  第三批本科(一)为普通高校二级学院和高校分校、民办本科院校、部分新组建的本科院校、部分省会城市以外的本科院校。

  第三批本科(二)为第三批本科(一)高校举办的二级学院和分校、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二级学院和分校、湖北民族学院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

  第三批本科录取时间为8月5日—10日。

  四十、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有哪些院校(专业)?什么时候录取?

  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含挂靠本科院校的公办、民办高职)、湖北警官学院的公安专科专业、外省高职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12日—15日。

  四十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有哪些院校(专业)?什么时候录取?

  我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省电大普通班和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6日—9月15日。

  第三部分 填报志愿

  四十二、考生何时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志愿?

  我省今年集中填报志愿分两次,第一次在公布高考分数前(即6月10日至15日),估分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科、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及第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志愿;第二次在公布投档资格线后(即7月4日至9日),填报第二、三、四批录取的本科、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受非典疫情影响,部分考生参加体育专业测试时间推迟到高考之后,这些考生填报志愿的截止时间为6月18日。

  四十三、今年我省志愿卡(表)的类型有哪几种?在什么时候填报?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使用3张机读卡、3种志愿表。《机读志愿卡(一)》填报提前批院校和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考生于6月10日-6月15日填报。

  《机读志愿卡(二)》填报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一)、第三批本科(二)院校志愿,考生于7月4日-7月9日填报。

  《机读志愿卡(三)》填报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志愿,考生于7月4日-7月9日填报。

  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使用《湖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定向就业招生志愿表》,考生于7月4日———7月9日填报。

  填报文艺、体育特长生志愿使用《湖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艺、体育特长生志愿表》,考生于6月10日———6月15日填报。

  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使用省招办统一制定的《征集志愿表》,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

  四十四、《机读志愿卡(一)》如何填报?

  本卡填报提前批院校(专业)和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

  1.提前批本科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愿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志愿。

  第一院校志愿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第二、第三院校志愿分别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提前批高职高专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和1个愿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志愿。第一、第二院校志愿分别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第一批本科可填报5个院校志愿和1个愿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志愿,其中第三院校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

  第一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2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其中1个是愿意服从医学专业志愿;第二院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2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其中1个是愿意服从医学专业志愿;第三院校志愿的3个平行志愿,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2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其中1个是愿意服从医学专业志愿。愿意调剂到医学专业的考生填涂“愿意服从医学专业”志愿栏,否则,不要填报。

  四十五、《机读志愿卡(二)》如何填报?

  本卡填报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一)、第三批本科(二)院校志愿。

  1.第二批本科可填报5个院校志愿和1个愿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志愿,其中第三院校志愿是3个平行志愿。第一院校志愿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其他院校志愿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第三批本科(一)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和1个愿意调剂到其他院校志愿,其中第三院校志愿是2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3.第三批本科(二)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二院校志愿是3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四十六、《机读志愿卡(三)》如何填报?

  本卡填报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志愿。

  1.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院校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2.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6个院校志愿均为平行志愿,不分排序先后。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四十七、填涂《机读志愿卡》要注意哪些事项?

  1.考生要根据不同的批次填涂不同的志愿卡。学校批次、院校代号、专业代号等要以《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公布的2003年普通高校在鄂招生计划为准。

  2.机读志愿卡上的县(市、区)、中学、姓名等栏填写汉字。报名号、院校代号、专业代号等栏用数字填写在小方框内,并用“8421”码的填涂方法涂黑数字对应的信息点。愿意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涂黑相应的信息点。汉字和数字要求用钢笔填写,信息点要求使用2B铅笔涂黑。

  3.考生填涂志愿时不要折叠、污损志愿卡。更改错涂的信息点时一定要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以免影响机器读卡的准确性。

  4.定向志愿、文艺和体育特长生志愿、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使用单独的志愿表填报。这几类志愿不要在机读志愿卡上填报。

  5.部分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未明确在鄂招生计划数的,省招办在《湖北招生考试》杂志上只公布这部分艺术院校(专业)的院校代号及专业代号。如果考生持有的艺术专业合格证所属院校没有在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列出,应按照该校文、理科招生计划中的院校代号填报,可以不填专业代号。

  6.考生要认真校对机读志愿卡,并由考生本人在打印出的志愿表上签名确认。

  四十八、什么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多个院校志愿同为一个序列的志愿,投档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不能把它们在志愿表上的序号作为投档的顺序。比如某考生第二批本科第三院校志愿填了3个“平行志愿”:湖北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武汉化工学院,这3个院校志愿在志愿表上的序号是:“3”为湖北工学院,“4”为武汉科技学院,“5”为武汉化工学院,3所院校全部都是这位考生的第三院校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遵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院校投档先后顺序是由计算机随机确定的。省招办将在平行志愿中填报了同一所高校的考生档案,按考试成绩排序后进行投档。这样,在第三院校志愿投档时,该考生的档案就会出现3种结果:(1)湖北工学院先投档时,该生档案可能投到了湖北工学院。(2)武汉科技学院先投档时,该生档案可能投到了武汉科技学院。(3)武汉化工学院先投档时,该生档案可能投到了武汉化工学院。

  四十九、考生填报志愿应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填报志愿要考虑多种因素,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尽可能考虑周全,影响填报志愿的主要因素如下:

  1.高考成绩。考试成绩是影响考生报考的主要因素,考生要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填报志愿的范围。

  2.今年的招生政策和招生形势。考生应及时了解今年我省招生政策规定、全省报考人数、招生院校、招生计划。

  3.身体状况。考生身体状况直接影响录取,考生应参照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自己的体检结果填报志愿,如因身体条件学校不予录取的或考生不宜选报、就读的专业,建议考生最好不要填报。

  4.兴趣倾向和能力倾向。科学研究证明,兴趣和能力是有倾向性的,而且这种倾向直接影响一个人未来的发展,所以,建议考生一般不要填报自己不感兴趣的或能力倾向不宜从事的专业。

  5.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填报志愿时能考虑到国家需要和社会需求,既有利于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又有利于考生自身就业和发展。

  6.近几年各校的志愿情况和录取情况。

  7.家庭经济条件。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是填报志愿时必须考虑的因素,考生要了解学校和专业的收费标准,普通高校二级学院和分校是按办学成本收费,家境较困难的考生应慎重选择填报。

  8.熟悉志愿卡(表)的结构和填报要求,避免误填、错填、漏填。

  9.院校办学条件、招生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考生可通过各个学校的招生章程等形式了解高校的办学条件、录取规则和录取要求,建议尽可能多地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选择填报毕业生就业情况较好的高校。

  10.政策性降分因素和估分不准等因素。招生录取中有一些政策性降分,如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的本科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到学校所在批次投档资格线下20分以内投档,考生在填报这些专业志愿时,可考虑降分因素。提前批和第一批本科院校是估分填报志愿,考生要充分考虑估分带来的偏差,不要觉得自己成绩达不到这些批次投档资格线而放弃填报这些批次志愿,丧失录取到提前批或第一批本科院校的机会。

  五十、填报高考志愿后为什么必须由考生本人校对签字?

  填报高考志愿是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作为行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每一位考生都应重视和珍惜。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后校对签字,实际上是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是对自己的前途负责。考生对自己签字校对的志愿信息全权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涂志愿卡出现错误或选报志愿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有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应慎重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信息是投档的重要依据,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录取。考生一定要自己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对打印出的志愿表认真校对,如有出入及时更改,不能请他人代填代校代签。从近几年情况看,委托他人代填、代校、代签字,容易造成志愿信息的错误,导致不合本人意愿的录取和考生落选。

  五十一、生源不足院校在什么时候征集志愿?考生在何时何地填报征集志愿?

  在录取过程中,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和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生源不足时,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在第三院校志愿投档以后,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各市、县(区)招办。

  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为:第一批本科和艺术、体育本科院校(专业),7月26日;第二批本科,8月2日;第三批本科和艺术、体育专科专业,8月9日;第四批高职高专(一),8月14日。

  省招办将在当天的多家媒体上公布生源不足院校信息,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办凭高考准考证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使用省招办统一制定的不同批次的征集志愿表,各市、县(区)招办于当天下午5时截止填报。

  考生必须特别注意每一批次填报征集志愿的截止时间均为当天下午5时。时间一到,各市、县(区)招办马上将信息传送给省招办。离市县招办较远的考生,最好提前1天到各市、县(区)招办所在地等候,以免失去机会。

  五十二、考生如何填写征集志愿表?

  征集志愿表是按不同批次设计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和艺术、体育院校(专业)分别设A、B、C、D共4个平行院校志愿,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有A、B、C、D共4个院校志愿,其中A志愿为第一志愿,B、C、D为平行的第二院校志愿。所有征集志愿表上均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填报了征集志愿就表明考生愿意服从院校的专业分配。考生要认真了解省招办公布的生源不足院校计划信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填报1个或多个院校志愿,不要轻易放弃填报机会。

  五十三、为什么考生必须重视填报第一志愿?

  投档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批次投档资格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20%)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录取投档首先是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依次投后续志愿档案补充。

  从每年招生录取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志愿的录取率较高。据近两年统计,湖北省各批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占全部录取总人数的60%左右,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志愿的录取率更高,达到80%以上。

  各个院校都希望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因为考生的志愿顺序反映了考生对所填院校的信任和热爱程度,第一志愿的考生到校后学习安心,情绪稳定,专业思想稳固。因此,考生应特别重视每一批次的第一志愿。

  当然,慎重选择第一志愿也不能忽视第二、第三志愿的填报。鉴于今年继续执行“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规定,考生应认真对待每一批院校志愿。注意各志愿间的坡度,不要将几个志愿都填报录取分数相当的学校。

  五十四、为什么说考生不能轻易放弃填报每一批次的志愿?

  填报志愿是考生的权利,招生录取是按志愿录取,不填报志愿就等于放弃了参与录取资格。从近几年的录取情况看,有些考生因估分偏差,放弃了填报提前批和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错失了进入提前批和第一批本科院校的机会;有些考生因在每一个批次只填一个院校志愿,没填其他院校志愿,造成落选。录取过程中,部分院校(专业)可按政策规定降分录取,考生未填报院校志愿,就失去了降分录取的机会。如恩施、十堰等地的考生报考当地院校,可以享受降分录取政策,高考分数不够当地院校同批次投档资格线的考生,也可以填报这些院校的志愿,如果不填就不能参与降分录取;又如湖北农学院的农林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到同批投档资格线下20分以内录取,不够湖北农学院所在批次投档资格线的考生也可以填报该校志愿。

  五十五、填报哪些院校志愿时要特别注意?

  湖北警官学院本科专业在提前批录取,执行第三批本科(一)投档资格线。湖北警官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二级学院)本科专业为非公安专业,不需公安体能测试,在第三批本科(二)录取,执行第三批本科(二)投档资格线;湖北警官学院专科专业和湖北警官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科专业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录取,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投档资格线。

  艺术专科专业志愿填在《机读志愿卡(一)》的提前批专科栏,录取安排在第三批本科(一)时间段进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湖北民族学院的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在第三批本科(二)录取,志愿填在《机读志愿卡(二)》的第三批本科(二)栏。

  中职生本科专业志愿填在《机读志愿卡(一)》的提前批本科栏,中职生专科专业志愿填在《机读志愿卡(三)》的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栏。

  二级学院艺术本、专科专业志愿分别填在《机读志愿卡(一)》的提前批本科、专科栏。

  军事院校、国防生招生计划中,未注明招女生的,均只招男生,女生不要填报。还应注意不要填报已明确规定不招女生的院校或专业。

  五十六、填报体育专业志愿要注意什么?

  填报体育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填报武汉体育学院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单独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没有参加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体育专业。招生院校对考生身高等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考生应了解所报院校的要求后填报。同时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和武汉体育学院单独组织的体育素质测试的考生,既可以填报武汉体育学院体育专业,又可以填报其他院校体育专业。

  体育专业本、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机读志愿卡(一)》的提前批本科栏和提前批专科栏。考生还可根据自己文化课的考试科类填报第一至第四批志愿。

  五十七、普通高中毕业生填报艺术专业志愿要注意什么?

  普通高中毕业生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必须获得填报学校的艺术专业合格证(或学校承认的其他院校的艺术专业合格证)。从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多数艺术院校(专业)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比例很大,所以,填报好第一志愿至关重要,当然,也不能放弃填报第二、三志愿。艺术专业本科志愿填在《机读志愿卡(一)》的提前批本科栏,专科志愿填在提前批专科栏。考生还可根据自己文化课考试科类填报第一至第四批的志愿。

  五十八、中职毕业生填报艺术专业志愿要注意什么?

  中职毕业生如果参加的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艺术院校(专业)志愿办法与普通高中毕业生相同。如果参加的是我省的高职统考,且持有高职艺术专业合格证,可以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艺术院校(专业)的志愿,志愿填在《机读志愿卡(一)》的提前批专科栏。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成绩,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

  五十九、填报文艺和体育特长生志愿要注意什么?

  填报文艺和体育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一定要参加全省文艺特长生专业测试、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且测试成绩符合入围标准,省招办将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示入围标准和入围考生名单。今年,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大学进行自主招收文艺和体育特长生试点,报考这两所学校的特长生要参加学校自己组织的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和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并取得学校的入围资格。

  文艺和体育特长生填报志愿要到各市、县(区)招办单独填写《湖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艺、体育特长生志愿表》。文艺、体育特长生还可以根据文化考试科类兼报第一至第四批院校志愿。

  文艺、体育特长生与艺术、体育专业在同时间段录取。某一考生如果既有艺术专业合格证,又入围了文艺特长生,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填报,不要两者都报;某一考生如果既参加了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又入围了体育特长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不要两者都报。

  六十、填报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志愿要注意什么?

  填报军校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军校招生军检、面试和政审的基本要求,报考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招生的基本条件。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要同时填报多类。考生如果不想就读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提前批院校,最好不要填报这些院校志愿,以免被提前批院校录取后,不能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填报了上述院校志愿的考生,接到参加军检面试或公安面试、政审的通知后,要按规定时间参加。未被上述院校(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女生在填报军事、公安、国防生等院校(专业)志愿时,不要填报已明确规定不招女生的院校或专业。

  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本、专科栏。湖北警官学院的专科专业志愿填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栏。

  六十一、中职毕业生填报志愿要注意什么?

  参加我省组织的招收中职毕业生高职统考的考生,报考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填写在《机读志愿卡(一)》提前批本科栏;报考艺术院校(专业)专科,志愿填写在《机读志愿卡(一)》提前批专科栏;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填在《机读志愿卡(三)》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栏。

  考生填报的本科专业志愿要与自己的专业考试科类对口,先报主招本人考试科类的专业,再报兼招本人考试科类的专业。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专业名称后面括号内“限报”后的第1位数字代表主招的考试科类,其余的数字代表兼招的考试科类。

  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中职毕业生,只能填报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院校志愿,不能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院校(专业)志愿;参加我省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只能填报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院校志愿,不能填报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院校志愿。

  六十二、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要注意什么?

  凡愿意填报定向就业招生院校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学校所在批次投档资格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均可以填报定向就业招生院校的志愿。考生于7月4日—9日到各市、县(区)招办填报《湖北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定向就业招生志愿表》。

  考生应在填报志愿前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正式录取后要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协议,毕业后要到定向单位就业。

  六十三、怎样填报自主招生的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志愿?

  每个考生可以同时填报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的6个自主招生院校志愿,6个志愿均为平行志愿,没有排序上的先后之分。未填报自主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也可与学校联系,选择一所学校登记;考生也可以不到已填报志愿的学校登记,另外选择学校登记,关键是要将准考证原件交给自己最终选定的学校,办理有关手续。

  六十四、残疾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残疾考生在体检时一定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便于高校录取时考虑专业分配,以免学校因隐瞒病史而不予录取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残疾考生要主动和省残联取得联系,以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残疾考生应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填报志愿,尤其要主动填报专门招收残疾考生的院校或专业,这些学校(专业)可能更适合残疾考生学习和就业。

  六十五、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填报志愿有何影响?

  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学校不予录取和考生不宜选报、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体检结束后,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市、县(区)招办或体检单位领取《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有体检结果和相应的填报志愿建议,包括:

  1.学校不予录取相关专业。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中的某些条款,报考时应避开这些受限专业。

  2.不宜就读相关专业。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对在该专业就业可能造成影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报这些专业。

  考生一定要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了解填报志愿建议。填报志愿时不要填报因身体条件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和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

  教育部明确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十六、为什么会出现错填志愿或无效志愿?

  出现错填志愿或无效志愿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填错院校批次位置。如把属于提前批的志愿填到第一批,或把属于第一批的志愿填到了提前批,都属于无效志愿。

  2.填错院校代号。院校代号和院校名称是一一对应的,考生志愿信息按院校代号录入,填错了院校代号就等于填错了院校。如:想填甲学校,错填成了乙学校代号,录取时可能会录到乙学校;又如想填A学校,错填成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代号,录取时档案就会成死档,不能投到任何学校去。

  3.用往年的学校代号填报今年的志愿。2003年在鄂招生的院校代号全部作了调整,考生填报的院校及专业代号一定要以今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上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千万不能使用往年资料上的学校代号填报今年的志愿。

  4.科类填报错误。招生计划分文科、理科、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等科类,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科类查阅招生计划,选报志愿。如理科考生只能选报理科专业志愿,文科考生只能填报文科专业志愿。

  5.生源范围和招生对象填错。如有的中职毕业生参加的是我省组织的高职统考,填报志愿时却填报了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志愿;有的考生填报了不在本地区招生的院校志愿;有的女生填报了不招女生的专业志愿等。

  6.填报与自身条件和学校招生章程不符的志愿。如:某学校在招生章程中规定某一专业招收考生的条件是身高170厘米以上,170厘米以下的考生填报就不会被录取;某学校第一志愿录取的最低分为570分,规定接收第二志愿的志愿级差为50分,如果考生总分没有达到620分,第二志愿填报该校时就没资格参加投档。

  第四部分 录取机构及职责

  六十七、省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1.汇总、公布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划线思路和各批次投档资格线的建议,报省招委批准执行。

  3.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4.负责省招办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录取的数据准备及保密工作;负责对在网上录取院校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5.投档,确认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

  6.核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核签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寄发新生名册。

  7.负责向有关媒体提供录取进度信息和录取过程中公开查询的录取结果信息;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

  8.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六十八、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1.制定招生章程,并在录取前对外公布。

  2.按照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录取,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对社会的承诺,不得提出招生章程以外的要求。

  3.网上录取院校端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招生现场的秩序维护、保卫工作。

  4.按规定时间下载、审阅考生电子档案,拟定预录取考生及专业、预退档考生及退档理由,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省招办。

  5.对省招办提交的有异议的退档考生进行复议。

  6.完成在鄂招生计划。

  7.负责解释考生询问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8.安排专人负责来信来访、咨询接待、纪检监察工作。

  六十九、省招办招生录取现场设置哪些机构?主要承担哪些职能?

  录取期间成立现场领导协调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录取现场各项工作。成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组成,进驻录取现场,负责录取全过程的检查监督,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录取现场设立综合组、信息网络组、录检组、后勤保卫组和咨询接待组等职能机构。

  1、综合组:负责录取现场的协调、文秘、对外联络和接待。负责计划管理。负责接收院校提出计划调整和投档申请。

  2、信息网络组:负责网上录取系统的安全和监督,网络与系统维护,有关数据准备。负责投档工作。负责向院校发放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院校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3、录检组:负责审核院校提交的预录取和预退档名单,确认院校提交的最终录取名单。负责督促院校按录取进程完成录取工作。负责打印和发放录取新生名册,盖录取专用章。负责体检咨询和残疾生录取的协调工作。

  4、后勤保卫组:负责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后勤保障。

  5、咨询接待组:受理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和咨询举报。负责联系高校招生咨询接待和市县招办咨询接待的工作。

  七十、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1.录取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院校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应确定预录取专业。6.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只有经过省招办确认的预录、退录考生名单才有效。预录、退录名单一经确认,不能再作更改。7.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省招办打印出新生录取名册后签字盖章,学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十一、如何保持招生录取现场的良好秩序?

  为了减少外界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干扰,保证招生录取现场良好的秩序,省招办制定了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凭证出入;加强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设岗值勤。

  七十二、今年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后,省招办如何加强与院校的沟通联系?

  省招办建立了高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院校可在信息平台上下载我省的招生政策规定及有关资料和数据;省招办开发了网上录取批件管理程序,院校的投档和计划调整申请均通过网络传到省招办现场;此外,省招办和高校的录取现场,均配备了多部专用电话、传真机,保持联络畅通。

  第五部分 录取办法

  七十三、每批次院校的投档顺序是怎样的?

  在每批次录取过程中,首先按志愿顺序投档。第一、第二、第三院校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投档,即将报考同一院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顺序和比例投档,首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补充,对第二志愿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再投第三志愿补充。

  其次,征集志愿投档。在第三院校志愿投档结束后,省招办将生源不足学校及人数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考生可到各市、县(区)招办填报生源不足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计划余额数按1:1的比例和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放填报了征集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三,院校调剂志愿投档。征集志愿投档后,省招办向还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提供批次投档资格线上愿意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信息,由院校征求考生意见,院校将同意服从调剂到本校的考生名单报省招办,省招办根据院校申请投档。

  七十四、什么是志愿级差?省招办对有志愿级差的院校如何投档?

  志愿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即第二、三院校志愿)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高校规定的志愿级差为20分,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为600分,那么,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数线即为620分。

  第一志愿生源充足而且规定了志愿级差的院校,省招办投完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再按学校提出的志愿级差将第二志愿且分数在级差之上的考生档案投放给学校,由学校审核录取。投档总比例在120%以内。

  七十五、什么是专业级差?专业级差在分配专业时怎样使用?

  部分高校在分配专业时规定了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即第二、三专业志愿)时的分数差异。例如:某一学校规定专业级差为4分,学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4分,然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排序后确定专业。部分没有规定专业级差的学校,在分配专业时,一般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七十六、什么是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为多少?

  投档比例是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批次、同一计划性质、同一科类的招生计划数投放考生档案的比例。教育部规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2,招生院校可以在此范围内确定本校的投档比例,但不能为1:1。

  七十七、录取期间高校常用的退档理由有哪些?

  录取期间,高校常用的退档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院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往届生等等。

  七十八、享受优录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投档?

  我省对享受优录照顾政策考生的投档办法是:将考生的高考文化总分加上增加投档的分数(或降分投档的分数)形成特征成绩后参与投档,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七十九、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当地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十堰市的高校,如何投档?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长阳县的考生中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十堰市高校者,可在学校投档资格线下降20分投档,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可累计降低30分投档。

  地处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高校录取时,省招办在每一志愿投档后,再将学校投档资格线下20分以内的符合优录照顾政策的上述考生档案补投给学校。各学校的投档比例仍为招生计划的120%,降分补投的不占120%比例。

  八十、军事院校招生参加政审、体检、面试考生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和省军区招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年龄、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所院校参加政审、面试和体检的人数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4倍(分文理科和男女生)。当该校指挥类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可在省划定的军校投档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补充该校第一志愿填报了指挥类专业的考生,作为参加政审、体检和面试的对象。对高考成绩达到了省划定的军校投档资格线,因志愿填报原因不能进入政审、体检和面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参加政审、体检和面试。

  八十一、军检面试是如何进行的?

  面试、体检点分别设在武汉(含孝感、黄冈、咸宁、黄石、鄂州)、荆州(含仙桃、天门、潜江、荆门)、宜昌(含恩施)、襄樊(含随州、十堰、神农架林区)等4个大、中城市,时间安排在7月5日至9日。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各设点单位军地招生部门共同承担。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到面试点领取全省统一打印的印有考生姓名、报名号、电子相片的《政审、面试结论和体检表》,凭该表和高考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淘汰比例控制在20%以内。

  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集中组织在部队医院或医疗条件好的地方医院进行。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考生的《政审、面试结论和体检表》在传递、填写时,要注意保持表格平整和清洁,以保证信息采集的准确性。

  八十二、军事院校如何录取?

  军事院校录取划定一条投档资格线,由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体检面试合格生源中录取。录取时,省招办将院校合格生源第一志愿考生投档给院校,由院校从高分到低分审录,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填报该校后续志愿的合格考生按比例补投。第三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省招办向院校提供服从调剂的合格生源信息,由院校征求考生意见,省招办按院校提供的调剂名单投档。

  八十三、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如何录取?

  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专业)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投档资格线。录取时,省招办将面试、政审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比例投给院校,由院校从高分到低分审录,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补充。

  由于非典疫情,教育部、公安部规定,2003年,公安院校(专业)招生不再进行体能测试,对考生仍要进行面试和政审。

  八十四、国防生如何录取?

  国防生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投档资格线。录取时,省招办将军检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投档给院校,由院校从高分到低分审录,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补充。第三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省招办向院校提供服从调剂的合格生源信息,由院校征求考生意见,省招办按院校提供的调剂名单投档。

  八十五、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院校(专业)如何录取?

  对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生分别划定本、专科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计入总分)投档资格线和专业成绩投档资格线,双上线的考生才能参加投档、录取。

  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院校(专业)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和志愿顺序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先投主招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兼招专业志愿。

  招收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在省划定的资格线上,由考生和院校双向选择,学校自主招生。

  八十六、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何进行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均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后期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投档分数在院校非定向招生计划投档资格线下20分以内;省招办根据考生定向就业招生志愿顺序和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就地转为非定向招生计划。

  八十七、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如何进行录取?

  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录取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投档资格线,省招办按志愿顺序和比例投档。第三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时,省招办于8月14日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在鄂高职高专(一)院校仍未完成计划的,可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一)投档资格线上,由院校在未录取的考生中组织生源,于9月3日-5日,凭考生准考证原件办理录取手续。

  八十八、我省3所艺术、体育院校的艺术、体育专业如何进行录取?

  录取前,省招办将报考了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这3所院校艺术、体育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信息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本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在提前批录取期间,省招办根据省招委批准的各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方案,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学校审录。这3所学校的第一、第二、第三志愿投档、录取时间与其他艺术、体育院校(专业)一致。

  3所学校二级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学校确定,其录取时间、录取办法与校本部相同。

  八十九、录取期间省招办如何公布考生的录取结果信息?

  录取期间,省招办通过网络及时公布考生的录取状态,考生可在各地登录湖北教

  育信息网(http://www.e21.edu.cn)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到各市、县(区)招办查询。网上查询显示的结果分为以下4种:(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尚未被任何学校录取;(2)“院校在阅”:表示该考生档案已投出去,招生院校正在阅档;(3)“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但尚未在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4)“录取”:表示考生已被院校正式录取了。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及时更新录取结果信息供考生查询,一般每天更新2次。

  九十、普通高校招生防治非典有哪些主要要求和措施?

  教育部、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2003年普通高校招生期间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期间“非典”防治实施办法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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