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左右孩童:多数少年犯罪与沉迷网络有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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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5/27 11:42 黑龙江日报 | ||
近日,记者在哈市各区法院少年法庭和工读学校采访时获悉,多数少年犯罪与沉迷网络有关,而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90%沉迷网吧。 逃学是沉迷的开始 日前,王先生夫妇来到哈市第168中学(原工读学校)实地考察,打算把儿子送到这里读 据哈市第168中学校长陈师聪介绍,目前在该学校就读的学生中有90%过去沉迷网吧,这些学生由沉迷网吧发展到有轻微违法行为,就是由于在网上浏览到了暴力、色情等网页,任其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引发犯罪。 囊中羞涩抢网友 两名青少年结伙上网,钱花光后就把黑手伸向同在网吧上网的网友。日前,哈市道外区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判处李阳、吴飞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2002年5月24日23时许,李阳、吴飞在哈市道外区南八道街一网吧上网,由于经常上网,囊中羞涩,李阳提出抢点钱花。二人把目光锁定在了同在这家网吧上网的小东身上,二人把小东叫到室外,向他要钱并对其拳打脚踢,二人抢走传呼机一部和1.6元钱后逃走。同年6月22日21时许,二人伙同另外两人在道外区南八道街对路过此地的小强进行殴打,并抢走传呼机一部和5元钱后逃走。 看黄网强奸幼女 沉迷游戏厅、网吧,浏览黄色网站,15岁少男抢劫、强奸(未遂)13岁幼女。日前,李伟被南岗区法院少年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15岁的李伟小学五年级时就辍学在家,经常去游戏厅,后又迷恋上网吧,并开始浏览黄色网页。2002年7月13日16时许,李伟尾随被害人刘某至南岗区宣西小区一楼道内,持刀抢劫刘某一元钱后,欲与刘某发生性关系,因有人路过此处,李伟逃走。7月31日,李伟被公安机关抓获。 不要让网吧主宰孩子的心 “青少年的识别能力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差,容易被网络误导,从而引发犯罪。”多年从事少年犯罪审判工作的哈市南岗区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吴静怡说,“不断出现的少年犯罪案件表明,多数犯罪嫌疑人沉迷网吧,暴露出网吧管理的问题。” 吴静怡说,学校不能只教育学生如何使用网络,还要把网络安全防范的内容告诉学生们,以提高他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行为能力。从一些网吧犯罪案来看,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不大,他们中有很多因家庭离异或父母工作繁忙,家庭教育处于空白。他们大多处于世界观的形成阶段,是非观、善恶观大多源于网上不好的信息或暴力游戏,为此要加强对上网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提醒他们上网交友的注意事项,不要浏览非法、色情、暴力网站,提醒他们遵纪守法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本报首席记者 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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