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重要内容提示--法制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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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5/30 23:44 新东方教育在线 | |||||||||
法制史 基本要求 考生应了解掌握大纲中列出的相关内容,达到前后系统记忆与正确理解的程度;能够对相关法律史料与案例,运用传统法律文化理论知识进行综合分析。法制史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第一节 西周至秦汉、魏节 时期的法制 法制思想(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德主刑辅)先秦法制主要内容(出礼入刑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铸刑书与铸刑鼎《法经》与商鞅变法)秦汉律的主要内容(罪名与刑罚文景帝废肉刑上请与恤刑亲亲得相首匿)魏节 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司法制度(司寇狱讼五听五过三刺廷尉御史公室告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二节 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 永徽?墒栌胫谢ㄏ凳窳绷弑9嘉逍逃胄谭T?公罪与私罪自首与类推化外人)宋刑统与编敕契约与禁婚规定户绝与继承四等人明清律与明大浩会典罪名与刑罚(折杖法刺配凌迟充军奸党罪)刑罚原则(从重从新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司法制度(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审刑院提点刑狱司翻异别勘审级管辖廷杖与厂卫会审) 第三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 清末“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谘议局与资政院)清末主要修律内容(《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大清商律草案》《大清民律草案》诉讼法律与法院编制法)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四级三审制领事裁判权观审与会审公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47)》 第二章 外国法制史 第一节 罗马法 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制定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罗马法的发展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人法物法诉讼法)罗马法的历史地位(罗马法复兴的原因与过程和意义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 第二节 英美法系 历史沿革英国法的渊源(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美国宪法(宪法的制定宪法的主要内容与修正案)司法制度(法院组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陪审制度辩护制度)英美法系的形成与特点 第三节 大陆法系 历史沿革宪法(法国人权宣言和宪法1946年日本和平宪法)《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司法制度(法院组织民事、刑事诉讼)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