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租赁租来“一日之兵” 缘何在济南受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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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6/03 10:20 生活日报 | ||
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随着市场节奏的加快,企业更多地需要在某一特定时候找到能够为自己解决特定问题的“一日之兵”。同时,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在这个“知识等于财富”的年代也开始“不安分”地感慨:在一个企业朝九晚五地工作,多少有被“雪藏”的感觉。当这两种需求汇合在一起发生化学反应的时候,一种新型就业形式——人才租赁浮出水面。人才租赁业务在济南推出已有一年,至今约有150名应聘人员找到了“东家”。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了解到,自去年4月份人才租赁业务在济南开展以来,迄今只约有150名应聘人员找到了“东家”。人才租赁“牛刀”小试,难现锋芒,在泉城遇冷。 据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中心于去年4月份在省城率先开展了人才租赁这一新的人才服务项目,经过四个多月的洽谈、操作,9月份时中心与济南市交通局、济南市国税局和开发区国税局正式签订了人才派遣协议。根据协议,该中心向这三家机关的下属单位派遣了80名员工,从而促成济南市首笔人才租赁业务。一时间,人才租赁在济南为媒体和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所关注,成为热门话题。 之后,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本欲乘胜出击,拟把人才租赁业务推向各类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但实际遭遇却不尽如人意。联系接触的上百家企业,响应者寥寥无几。时至今日,中心推荐租赁出的人员仅约有150人,接收单位不过五六家,且基本上都属事业单位。 人才租赁在深圳、上海等地正渐趋走俏职业市场,缘何在济南却遭受冷遇? 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交流部李处长的解释是:人才租赁市场拓展在济南进度之所以缓慢,除与它起步较晚、时间较短、宣传不足有关外,关键还在于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对这一新兴产业缺乏了解,对人才租赁业务抱有一定偏见,用人观念没能尽快跟上市场的变化。 在谈到人才租赁的发展前景时,李处长表示,从长远来看人才租赁还是大有市场的,必定会成为未来职业市场的一个朝阳产业。为此,他们正拟定长远规划,确定今后将业务重点放在金融证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人才租赁业务机制,尽快寻求新的突破。 应聘者渴望被“租” “现在感觉工作安全多了,不像从前,刚领取了一个月的工资,就开始担心下一个月还能不能在这里工作,还能不能按时领到薪水。”被“租”人员小吕说。 5月6日下午,记者在济南市国税局税务咨询中心见到了正在接热线的小吕,她是由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第一批租赁出去的应聘人员。据她自己介绍,她1999年中专毕业,因为学历较低加上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当时找工作非常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舍不得放掉任何一个就业岗位,只要有一点点机会就情愿“赴汤蹈火”。“工作三年,单位换了不下四五个,别说要求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了,工资要不回来也是很正常的事。有的企业说是试用一年,但试用期一到就把你辞了,纯粹是骗人。”小吕说。 据了解,绝大多数的应聘人员都像小吕一样,对人才租赁业务青睐有加。因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签有租赁人员“派遣协议”,同时也与他们这些租赁人员签下外派员工“聘用合同”,并且服务中心还负责管理被租赁人员的人事档案、行政关系、工资的转发,以及养老保险的缴纳等人事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这要比一般的“招聘”正规的多。这样一来,如果租赁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出现了劳务纠纷等问题,就避免了以往的“胳膊拧大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会出面帮着租赁人员与单位交涉处理,名副其实地充当起了“娘家人”的角色。当然,中心也会严格要求派遣人员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他们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非法用工是拦路虎 非法用工是阻碍人才租赁进入企业的主要因素。 根据人才租赁的协议要求,用工单位必须把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交给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再将它们转交以确保被聘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事实上是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已将这部分法律明确规定的缴纳费用给“漏”掉了,他们直接雇用一些临时人员,让他们工作上几个月后就走人,保险费用等自然也就免交了。更何况,如果企业租用人才,还要向人才中心交纳一笔管理费用,这更是让他们难以接受的。 “观念的滞后同样导致了求租单位过少。”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交流部负责人分析道,“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不需要人才租赁,而是部分企业观念落后,还没有充分了解人才租赁这项业务。” 接下来他介绍说,人才租赁的业务范围较广,受编制、计划等政策限制的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突击性工作用人、阶段性工作用人,各类所有制企业有较大流动性岗位和需实行更加灵活的人事管理的岗位,以及新筹办的公司、办事处全力投入经营管理,不想在人事管理上花费更多的人力、财力、精力的,都可办理人才租赁业务。但目前的形势是企业一般只认同直接招聘这种用工形式,却意识不到采用人才租赁这种用工形式可以帮他们节约成本,减少人事纠纷,人事管理便捷等优势。 专家视点 人才租赁可实现多赢 “人才租赁的用人形式是适应现阶段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新形势而诞生的。人才租赁是建立在不断完善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更加适应‘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山东大学管理学院的王教授说。他认为,人才租赁对社会而言,倡导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打破人才地区分布不平衡,缓解目前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供求关系,可以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对用人单位来说,虽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但人事管理手续简化了,人才租赁的用人形式解决了用人制度对各企事业单位发展的束缚,寻求人力资本最大化;办完了相关人才租赁手续后,被租人员的档案管理、职称评定、转正定级、社会保险及可能出现的人事纠纷等,都由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高级人才不买租赁的账 据悉,在美国硅谷存在着多家很好的人才租赁公司,它们网罗有硅谷最为顶尖的高级人才。作为雇员,这些“高手”又被它们转“租”给其他公司,其间租赁公司会向租用公司收取高昂的管理费。 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已租赁出的150多人,绝大多数属于一般管理和技术人员,高级人才难觅踪影。 “即使给我双倍工资和更优厚的福利待遇,我也不愿被租赁。”在高校任教多年的李先生的回答,颇具代表性。李先生觉得,租赁期间虽然会得到丰厚回报,但它是短期的,几个月后又要重新面临择业问题,自己的年龄已不占优势,还要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另外他认为人才租赁没编制、没名分,感觉只是个“打工仔”,所以不敢冒这个险。 “济南市认可人才租赁的用人单位有多少?即使我愿意被租,但能找到合适的岗位么?”现在一星级酒店工作的王经理说。 据了解,目前的求租单位大都属于事业单位,他们租赁工作人员是因为受编制、计划等政策限制,缺少一线“干活”的,对高级人才却一般没有需求。而本应对高级人才有所需求的各类企业,目前对租赁这一业务却又并不“感冒”,它们更倾向于招聘。 由此可见,除了传统就业观念束缚人才使然外,求租单位的匮乏也是人才租赁中少有高级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大隐忧困扰租赁 “人才租赁在济南的出现是近两年的事,所以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部分亟待克服的问题和隐忧。” 王教授认为,目前人才租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社会对人才租赁的认识有待提高。人才租赁作为一种新的用人方式,要使用人单位和人才接受,需要一个过程。部分高校老师出于面子、安稳等因素而不愿被租、不敢冒险,其实不只教师有这样的想法,其他各类人才中心存这类想法的也不在少数。 其次是人才租赁的业务范围有待拓宽。目前租赁高级人才的还比较少,受季节或项目等因素影响比较大的服务性行业租赁人才比较多。 第三是人才租赁法规亟待完善。 人才租赁 人才租赁是我国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派生人才服务项目,即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需要,向人才机构提出所需人才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人才机构通过查询自己的人才库、向社会招聘等方式搜索符合条件的人才,经严格挑选,把人才派往用人单位工作的服务方式。与传统的人才招聘服务不同的是,用人单位与租用的人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有偿使用关系,用人单位通过与人才租赁机构签订租用协议,租用人才并向人才租赁机构支付人才的工资、福利和“租金”(服务费)。 在济南,人才租赁又称人才派遣,是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最早、最新开展的一个人才服务项目。目前济南的人才租赁有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和项目租赁三种形式。(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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