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女生校园内张榜征男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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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6/06 14:22 时代商报 | ||
在高校宿舍区的一个板报栏上,出现了一封特殊的“信”,一个女生公开求征男友一名,这在校风严谨的大学校园中还是首次出现,引起了校园的轰动,也引起了本报的关注。 昨日下午,记者接到辽宁大学一位男同学的电话,称学校学生第12宿舍楼与13宿舍楼之间的板报栏上出现了一则特殊的“征婚”启事,告示是用一张十分精致的信纸写的,以一首小诗开始,第一句话就是“我等了很久”……之后用诗的语言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并表达 按照启事中的联系电话,记者接通了女孩寝室的电话,第一个接电话的女孩一听说我是“征婚”的,很快把电话交给了另一个女孩,女孩接到了电话后首先表示“更正”,不是“征婚”,是“征友”,但不排除继续交往终成“正果”的可能。女孩介绍自己是大二的一名文科学生,家在外地,自己性格也比较开朗,将近两年的校园生活并没有太多的不适,只是感觉有一种莫名的孤单,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找一个异性的朋友。并表示,趁着在学校,想法单纯,找一份单纯的感情,一旦走上社会,什么都会不一样了,其实自己并不十分看重“男友”的外表。当记者问道,两年的校园生活为什么没有考虑找一个男朋友时,女孩表示,自己的身边、学校周围没有合适的对象,所以才通过“征友”,希望范围有所扩大。对记者提出的对男友有什么特别需求时,女孩表示一定要感情专一,并要有责任感,年龄将不是问题,只要差距在12岁以下就可以,如果感情合得来再往下发展,甚至谈婚论嫁。记者问:“你身边的同学对你的做法都持什么态度?家人对你的做法支持吗?”女孩表示,自己同寝的女生对她的做法都表示支持,今天已经有10多个电话打给她,表示愿意交往。特别有一名男生在对她的做法支持之余,还对她的做法表示了钦佩。而自己的父母对此都不知情,至于校方会有什么反应自己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是明确“征婚”校方一定是不允许的。 傍晚6时左右,当记者刚刚与“征友”启事遥遥相望时,就目睹了三名教师模样的人将“启事”撕下的全过程,一场大学校园内的“征婚”就此告一段落。就此事件,记者又采访了各方说法。民政局一位负责婚姻登记的同志告诉记者,按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到22岁,女到20岁的法定婚龄均可征婚,大学生也不例外,因为国家尚无明文规定。一位姓刘的大学生对此十分赞同,表示这是大学生应有的权利,况且,现在高考政策放宽,很多已婚的人不也考上了大学嘛?!但来自教师方面的意见却多不以为然,一位从事多年德育教育的大学教师表示,你到法定年龄了,你可以去征婚,但把“征婚”启事公开贴上校园板报栏,就得慎重了!(实习生吴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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