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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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6/06 14:52 课堂内外-高考金刊 |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38号130024 电话:(0431)5687511 网址:wwwnenu.edu.cn 录取规则: 在思想品德考查和体检合格的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录取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录第二志愿或参考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第二志愿或参考志愿。专业录取时首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提高10分录取;第三志愿及其他有志愿的考生提高15分(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录取。 音乐学、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舞蹈编导等专业,达到学校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成绩不计入文化课总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加试合格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 体育专业录取原则是考生达到本校文化课最低分数控制线后,按体育专业加试成绩录取招生计划的70%、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招生计划的30%。 本文内容摘自《分数线--2002年全国高考各类分数线汇编》,版权所有,严禁复制!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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