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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7月2日起可复查2003高考卷面分数

http://www.sina.com.cn 2003/06/30 14:09  长江日报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高考考生在7月2日至5日可复查卷面分。

  按照规定,要求复查卷面分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县(市、区)招办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区)招办审查资格并同意后,填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发的《复查高考卷面分数申请表》。查分结果随后将由各县(市、区)招办通知考生。

  各地复查时间安排如下:

  7月2日: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

  7月3日: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荆门市、咸宁市、黄冈市

  7月4日:荆州市、孝感市、随州市

  7月5日:

襄樊市、宜昌市、恩施州、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记者 欧阳春艳 通讯员 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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