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3年高招工作将于6日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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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04 09:42 厦门日报 | |||||||||
我省今年高招录取工作将从本月6日开始。省高招办将组织有关招生学校按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师范类专业)、高职(高专)批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工作,并将通过网络和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各类录取信息。 网上录取确保公正
今年我省高招仍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管理模式,招生学校不派人到录取点。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机制。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投档全部实行电脑化操作,按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档。由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委会实行必要的监督。在高招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上,将设立专职联络员负责和招生院校联系,设立专职检查员对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省高招办日前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591-7841974,欢迎考生、家长咨询及社会各界监督。 录取规则不得更改 省高招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流程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招生院校做好招生宣传和接受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对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 招生院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对超过时间不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招生院校,省高招办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首轮投档志愿优先 招生院校要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录取投档比例确定后,对线上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校,省高招办将根据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足(志愿优先原则)。对生源不足的,第一轮先投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二轮及以后轮次投档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参考志愿顺序,依次检索出档(分数优先原则)。当考生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并开始调剂投档时,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 保护高分考生 省招委会今年专门制定了保护高分考生的政策。凡高考成绩名列理工、文史类全省前茅(按该类1%比例确定)的考生,在本科一批第一轮投档时,如未能达到第一志愿学校投档线而无法出档时,其所填报的参考志愿第一栏目自动被检索,在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立即予以投档,由有关学校审录。 残疾考生录取原则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残疾考生,招生学校要主动予以妥善安排并录取在合适的专业学习,而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生源不足降分投档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补充投档,由院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应转为非定向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学校(主要指艰苦专业或冷门专业),经线上调剂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招生学校提出要求,经录取点领导组批准,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记者 田家鹏)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