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词滥调要不得 高考作文不宜“古文运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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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08 11:19 解放日报 | |||||||||
最近几年,高考语文作文考试中出现不少古文写作现象。2001年的《赤兔之死》,令评卷老师拍案叫绝,给了一个满分,小小考生顿时名扬全国,得意非凡。今年陕西、北京、广东等地也相继出现文言作文状元,高考作文一时大有“古文运动”之势。 这种“古文复兴”的苗头未必是件好事。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新的历史条件要求新的语言形式,这是起码的历史唯物主义常识。当年“五四”的白话文运动不是没有依据
当然,促使学生们大胆“剑走偏锋”的还有我们的评阅标准。多年来从事高考作文评卷的大多是汉语言文学方面的专家学者。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审美观,有自己对文字的理解力,由于专业缘故,他们对古文有着特殊的偏好,对现代白话不无厌倦,但个人的审美趣味不应凌驾于整个民族语言文化的发展趋势与规律。笔者也从事过高考作文阅卷工作,经常看见有教授对某文言作文拍案叫绝之举。这种主观色彩很浓的评卷方式,往往并不是对文章内容的深入理解,而是对文章形式“特立独行”的异样肯定。于是,一个好上加好的印象分,而不是一个客观严谨的真实分,油然而生并很可能决定考生一辈子的命运。更重要的是,动辄就给文言文作文来个满分,实际上给未来的考生树立了一个样板:既然文言可以得高分,那么何不专修古文,博得评卷老师的青睐,虽得不到最高,但至少也可赚个印象高分,岂不美哉?曾经用文言写过《赤兔之死》得到高考作文满分的蒋昕捷表示:“看到这么多用诗歌、文言文、散文诗写作的高考作文,并且有的还得了满分,如此会不会给以后的考生造成误导?今年有人用诗歌、散文诗,那明年会不会有人用骈体、十四行?”这种担忧不无道理,满口的“呜呼唉哉”,满文的“之乎者也”,这是我们教育的初衷吗,是社会发展的方向吗?这就不得不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我们的应试教育机制了。 我以为,古文可以成为我们生活中的某种点缀,我们也可以从古文中汲取许多有益的文化养分,但把古文视为一种表达生活的常用手段,就有失偏颇了。有些散文家、杂文家愿意用古文写作,那是他们的事,对于大多数现代教育成长下的现代公民来说,符合现代社会的白话表达手法,既是一种务实的选择,也是大环境的必需。但愿我们的考生还是少来点类似的“剑走偏锋”,但愿我们的评阅人少给考生们这种遁入歧径的机会主义思维,但愿我们的教育机制能够给教育的未来提供一些正确的方向。(王多)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