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科45元 陕西省调整司法考试收费标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07/14 11:1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拓峰)记者获悉,省物价局、财政厅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调整后收费标准为45元/每人每科目。考试费收入用于组织报名、购运试卷、租用考场、支付保密、监考、督考、上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等有关费用支出。省物价局、财政厅要求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严格按标准收费。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订阅新浪新闻冲浪 足不出户随时了解最新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