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黑”他人上网号和密码 大学黑客被判盗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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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14 11:4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通讯员徐云 记者赵中鹏) 通过隐蔽的技术手段获取他人的上网账号和密码的人通常被称为“黑客”,“黑号”则是他们的战利品。但是,“黑”别人的上网号也将构成盗窃罪,日前,一名大学生“黑客”就因此被批准逮捕。 大三学生贾某是位网络高手,整日沉迷于网络中不能自拔。每月高额的上网费使他的经济状况有些捉襟见肘。于是,他打起了“黑号”的主意。2000年6月,贾某利用从网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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