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陕西省高校收费标准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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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15 11:04 三秦都市报 | |||
文法财经史学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3500元 理工、外语、中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4500元 西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000元 本报讯(记者心光实习生夏明)我省高考录取近日正在紧张有序进行,记者从省物价局、教育厅和财政厅了解到,今年普通高等(中等)及成人高等(中等)学校的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及陕价费发【2001】36号、陕价费发【2002】85号文件执行。即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含学费和住宿费)维持去年标准不变。 高校文法财经史学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3500元,理工、外语、中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4500元,西医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000元。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联办)及经批准的民办高校试点招收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5500元/生·年,艺术专业9000元/生·年。凡我省进入国家“211工程”的普通高校,可据此标准上浮10%。 此外,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78号文还对退费做出了规定,凡普通(成人)高校和中专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在入学后一个月以内、两个月以内、三个月以内、三个月到第二学期的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学校应分别扣除该生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10%、30%、50%、75%后,将剩余学费和住宿费退还;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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