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遭遇骚扰 女大学生如何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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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15 13:2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想利用暑假找份工作挣点学费,没想到去人才市场求职时遭遇招聘人员性骚扰。昨日上午,女大学生李铭(化名)向记者讲起当日的情景时仍心有余悸。 李铭系重庆工商大学中文系大三学生,家在吉林四平市,放暑假后她准备在重庆找份工作挣些学费。7月10日上午,她独自来到沙坪坝某人才市场寻找工作。
当小李来到一家招聘办公室文秘的销售公司招聘处时,一名中年男子一边非常热情地询问小李的情况,一边递上一份表格:“你先填一份求职表吧。”然而,就在小李填表格时,该男子靠近小李小声问:“你有男朋友吗?跟你男朋友有过那种关系吗……”这一连串意想不到的问题让小李无所适从,满脸通红。从没有求职经历的小李以为这是用人单位都要问及的问题,并硬着头皮一一回答了。谁知,中年男子越发胆大,先是伸手抚摸小李的手,随后又用脚从桌子下轻蹭小李的双腿……男子的反常举动让小李胆战心惊,丢下表格跑出了人才市场。 李铭气愤地说,从人才市场出来后,她越想越恶心,恍恍惚惚回到寝室,躺在床上大哭了一场,“虽然事情过去好几天了,但一想起找工作的事我就害怕,如果再遇到那种情况,我真不知该如何应付。” 据这家人才市场的有关负责人称,进场招聘的单位手续齐全,至于个别人的丑陋行为,他们也无能为力,但以后会加大监管力度。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求职者若遇到类似情况可马上向市场办公室反映。(记者庞山岚) □律师说法 对李铭遭遇性骚扰一事,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公民的身体权、人格尊严权受到非法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假如公民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遭受性骚扰,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身体权受到侵害,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但是,像李铭那种情况,当时没有其他证人在场,是否受到“性骚扰”难以说清,举证难度很大,起诉或采取其他方式都不现实。刘律师建议,女性在求职或工作中千万得多长个“心眼”———搜集“骚扰”证据,比如对谈话进行录音,搜集对方写给自己的便条、送的淫秽画片或书刊、录像等,把骚扰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对方的行为、说话内容记录下来,这些都可作为日后投诉或起诉的有力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