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醉死折射生活教育的缺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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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16 16:51 光明日报 | |||
据报道,江苏一个中学生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醉酒身亡,其父母将举办宴会以及同桌喝酒的同学告上了法庭的新闻。笔者读后在震惊之余,有了如下想法:为什么中学生饮酒这种行为引不起社会的重视?或者说重视也只是悲剧发生后的重视?因为从法院的判决来看,被法院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被告中学生李某,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兴师动众,用烈酒招待已成年或者即将成年的同学时,并没有仪意识到自己做法的有害性,另外,如果没有父母的帮助或默许,恐怕30多人的宴会难以办起来吧?更何况是在家里?即使这样笔者注意到 如果我们留意新闻报道的话,近年来,中学生酗酒的事情并不少见,引起的后果也较为严重,但是人们关注的目光还是留在了事后,鲜有检讨教育或者社会原因的,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花季生命就这样离我们远去,无论怎样说,都是一种不幸。就目前的教育情况,笔者以为从生活教育的角度出发,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毫无疑问,社会的转型和日新月异的变化对教育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当消费文化和功利思想在社会上大行其到的时候,我们的教育也未能免俗,教育也受到了“物的法则”的控制,表现在学生身上,基本上可以认为是那门功课对前途有用就学,无用就放弃,与此同时,摆阔、生日要大庆祝、吃喝要向高标准看齐等等,这些,或许都可以看作是生活教育缺位的表现。而遗憾的是,在学生最需要生活教育的时候,学校已经被升学率等指标搞混了头,无暇顾及学生的实际需要,导致了学生成了笼中鸟,想飞也飞不高,更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从生活教育的角度来看,生活是教育的本源性的决定力量。不同的生活方式、生存状态和生活理想,要求有不同的教育与之相适应,生活制约着教育对可能生活方式、生存状态的追求。但是我们的教育基本上预设了学生的人生历程。离开了人的生活需要,对其进行教育,可以说是没有生活的教育。假如引导得当的话,醉酒身亡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 陶行知先生说:“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另外,从人的社会化方面来看,社会化是一个社会得以自上而下延续的关键,若不能按统一的行为规范去实现人的社会化,社会就不能协调发展,而教育正是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生活教育在其中的意义自不待言。如果这些中学生是有独立行动和独立思考的个人,那么悲剧的避免恐怕应该是可能的。生活教育的缺失留给了我们太多的遗憾,但愿大家能从中吸取一些有益的教训。当然,中学生醉酒身亡完全归结于教育是不妥当的,肯定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笔者只是有感而发。(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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