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剖析:续签合同改工种公司行为合法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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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7/28 10:42 武汉晨报 | |||
倪先生:我与公司签订的是半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未明确是否续签合同,但仍安排我从事日常业务工作。两个月后,我向主管提出补签合同的要求。主管对我说,公司想与我续签一份车间操作工的合同,否则只能终止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规定吗? 劳动部门:劳动合同的续订条件是期限届满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这两项条件,新的劳动合同才成立。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订 根据规定,公司对你已工作的期间,应确认为劳动合同关系;在双方续签合同的协商中,公司想与你续签一份车间操作工的劳动合同,你予以拒绝,可视为当事人经协商不能就续订合同达成一致,双方之间并未确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在此情形下,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知你终止劳动关系,但应依照法定的通知权限,提前30天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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