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校园性侵犯 加强教师的法制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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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06 11:01 北京青年报 |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小学教师程世俊强奸、猥亵多名小学生案发之后,媒体给了他一个外号,叫做“禽兽教师”。无论是从社会学还是语言学的角度看,“禽兽教师”这个词组的形成都是令人痛心的。多少年来,我们习惯了把教师看做“灵魂工程师”,习惯了在“教师”这个词前面加上种种圣洁和美好的修饰语,所以,当“禽兽”这个词出现在“教师”前面的时候,我们不仅感到不习惯、不适应,而且会产生一种深刻的内心痛苦。 粗略地检索近期的新闻报道,就能找到不少所谓“禽兽教师”的踪迹。与程世俊齐名的,还有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的教师栗锋,在重庆大足县回龙镇,有个臭名昭著的教师杨云仲,甘肃酒泉市肃州区,又有为人不齿的任大青……这些人无一例外是利用教师的社会地位,猥亵乃至强奸班上的女学生,他们行为方式之变态、作恶之嚣张、罪行隐瞒时间之久,都是令人惊诧的。比如,程世俊对女童的猥亵,大多发生在课堂之上,虽然班上许多男女学生都知道这位“禽兽教师”的所作所为,却没有一个学生敢于向学校告发他,更别说反抗了。 在其他几宗案子里,我们同样看到了受害者的“忍耐”和屈从。不难想象,在这些“禽兽”的眼里,女学生完全是“沉默的羔羊”,既没有能力自卫,也没有寻求保护的能力与勇气,只能听凭他们的摆布。 追问女童们如此软弱和无助的原因,大抵上有两个,一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形成了一种畸形的师生关系,老师的地位至高无上,而学生却没有养成独立的人格,无论老师做什么、说什么,学生永远不能说不,正是这种人身与精神的双重依附关系,让老师拥有了对学生的特权,即便老师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学生也没有勇气反抗;二是学校片面强调教学成绩,很少对教师进行品德和人格方面的教育与约束,在基层地区,一些老师甚至学校领导都极其缺乏法制观念,把性侵犯之类的问题看得很淡,于是,学校对教师的管理就出现了真空,学生即便对老师有所不满,也不敢向校方寻求帮助。一方面是来自文化和体制的“师道”特权,另一方面是管理的缺失,在这种“环境”的庇护之下,“禽兽教师”得以从容施虐。 要想斩断伸向女学生的黑手,就必须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教育部门要把教师的再教育作为常规工作来抓,教师的法制观念应该有一个明显的改观,各级各类学校都应该做好对教师的道德考评,而更重要的一点,是弥补我们的教育缺失,把学生的人格培养、独立人格的养成作为教育的重要目标。 惟其如此,才能消灭那些可怖的罪行,才能永远把“禽兽”这样的字眼与教师分隔开来。(蔡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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