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旺季别让非法职介闯入 揭底黑职介(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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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11 11:37 北京青年报 | |||
检查人员正在如此简陋的职介场所进行检查 求职旺季,非法职介有了可乘之机 朝阳、丰台、海淀等城乡结合地区非法职介最活跃 据介绍,非法职介多集中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民工较集中的地区,以处在城乡结合部的朝阳、丰台、海淀等区居多。其主要分布区域有,朝阳区的八王坟长途汽车站一带,海淀区的上地、公主坟一带,丰台区的太平桥、六里桥和大红门地区。主要是利用返城务工农民和其他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借机找过时作废的虚假用工信息欺诈农民工,骗取求职者的钱财,不过其中也不乏高学历求职者,甚至包括许多北京本地人。 案例一:合法职介违规操作———开黑分店印一个执照一年收两万 拥有工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劳动局颁发的职介许可证就是合法中介,但一些违规中介不愿踏踏实实地为求职者介绍工作,却卖起了营业执照,用开黑分店的形式卖出职介许可证的复印件,每份一年至少需要两万元。 阎先生就是这类黑分店的受害人,他告诉记者自己在郎家园北京久远行职介中心交了几百元的服务费,却一直未被推荐像样的工作,当近期他找到该职介中心要求退费时,对方却借口负责人去了河北,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做不了主为由,不给退费。阎先生说自己第一次到该职介中心,只注意到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对其职介许可证只是复印的一张纸却全然不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处李占君副处长介绍,出卖、转让、转借职介许可证复印件是一些合法职介挣钱的非法手段,刚刚取缔的久远行就业基地虽为证照齐全的正规职业介绍机构,但其却以每张每年两万元的价格转让许可证复印件,允许对方打着久远行分店的旗号进行招聘,目前已开设了十几家分店,全部为黑职介,现在这种十多家非法职介挂靠在一家合法职介名下的现象绝不止此一家,非法职介花上万元钱,购得合法职介的一纸职介许可证复印件,然后再四处招摇撞骗,这也是近期开始逐渐出现的不法行为。 李副处长提醒求职者,在检查职业介绍机构的资格时,如果对方说是某某机构的分店,一定要特别小心,而且要检查它的职介许可证是总店的复印件还是分店的,按有关规定开办职业介绍所的分店也要有专门属于其的营业执照和职介许可证,要注明是哪家职介的分店,地址也要写分店地址,如果求职者发现对方只悬挂了其总店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则可以肯定其为非法职介,不可由其介绍工作,并到监察大队举报。 案例二:抄写员——给学生设下的陷阱 海淀特别是学院路一带是大学生聚集的地区,现在不法职介已经逐渐把黑手伸向了他们,专门设“局”等待那些求职心切的毕业生和希望打工锻炼自己的在校生。海淀监察科的李方副科长介绍,现在大学生投诉黑职介和职介不法行为的已不在少数。 小张今年大二,希望利用暑假打工锻炼自己并赚些零用钱,他在某招聘小报上看到了一则急招抄写员的招聘广告,便前去试试运气,该中介在简单地听取了小张的情况后,便要求他交纳260元的服务费。小张告诉记者,自己当时犹豫了一下,但觉得可以签订服务合同,自己学历又比较高,不会轻易上当,便交纳了服务费,于是,该职介当天便介绍小张到一家公司去做抄写员,他说:“我按着地址到了一家很小很隐蔽的公司后,老板告诉我这里抄写的活非常多,每抄一篇报酬是30元,并建议我在公司先抄一篇试试。当老板看到我第一次抄写的文章后,表示非常满意,当时就付给了我30元的报酬,并表示今天没有活了,如果有活马上通知我过去。” 拿到了劳动报酬,小张不禁有些沾沾自喜,可后来一周的时间内,那家公司却再没有找过他,他打电话到公司,老板告诉他最近客户太少,活不多,不过估计马上就可以接到一单大的生意,到时候马上通知他过来。后来一周的时间里,忐忑不安的小张始终没有等到公司的这单“大生意”,于是他便找到职介,要求再介绍一个工作,而职介“惊讶”地表示,“不是已经为你介绍工作成功了吗?等那边说不要你再说吧。”于是,小张便像个皮球一样被公司和中介踢来踢去。 李副科长介绍,小张是上了黑职介的当,其实所谓公司就是黑职介的托,他们串通一气,坑害求职者,现在小张的中介费监察大队已经为其追回,但像小张一样被此类骗局所伤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一些退休职工不在少数。另外一种形式就是在夸奖你写得好后,发一大叠白纸要你回家抄去,而当你完成“工作”满心欢喜地来领工资的时候,不是人去楼空就是百般找借口,如抄的不合要求或字迹不整洁漂亮,反正求职者在拿到第一次的一点甜头后就再也看不到什么了,可仔细算来这点甜头与在职介所花的服务费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案例三:公司直聘变成职介代聘 翻开招聘报纸,现在好像流行直聘两字,一些广告上还打出“拒绝中介”或“绝非中介” 的字眼,但朝阳监察科的聂科长告诫求职者,小心“直聘”是不法职介设下的美丽陷阱。 今年7月下旬张先生在某招聘报纸上看到一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招聘的消息,在经过电话咨询后便于7月24日带着简历、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了一座写字楼面试。张先生介绍,面试人是位姓杨的女士,来参加面试的人都被单独叫到一个小房间里,但这位女士说话的声音很大,所以坐在外间等候的张先生也可以听清她对每个人说的都差不多。先说工资待遇,责任底薪是1000元,提成10%,车补、饭补、话补按所完成任务额的2%提。并说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出租写字间和公寓,此次招人主要是为某大饭店的四个部补充人员,任务额很容易完成。而通过面试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费共计500元,公司出270元,个人出230元。个人出的230元在第一个月发工资时以奖金的形式返还。在每个人都顺利地通过面试后,张先生和其他求职者都当场交上230元。而找到培训机构后,对方又表示230元只能培训不给证书,想要证书还得再交50元,张先生一想230元都交了还在乎这50元吗,也就如数补齐了。 在培训时,张先生发现学员共有八九十人,乱哄哄的,什么样的人都有。一打听,才知道差不多都是与张先生应聘同一家公司的,但获取招聘信息的方式不同,报刊和网络上都有,面试地点也各不相同有方庄、人大等多处,所交培 训费也不一样从230元到280元再到320元不等。后来老师在上课时又要学员自愿买教材,共30元,但说明考试的题目都在教材上,而考后发证书也是人人有份。 之后,便像是招聘双选会一样,老师一个个地念各公司的名称和待遇,每念完一个就问有没有人想去,想去的直接跟“经理”走就行,而这时直聘已经彻底变成了代聘。但噩梦并未就此结束,张先生跟着一位孙经理去了公司,并又交了60元上岗费,说是做胸卡,但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观察公司里没一个人戴胸卡,又填了份简历,就算是正式上班了。张先生介绍,自己在公司内没有看到营业执照和房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后来了解,公司内的职工也是都来了不到一个月,感觉不对的张先生只做了两天就借口没回公司,而经理此后也没再找过他。 案例四:过期、虚假信息遛得求职者满城跑 用虚假和过期的招工信息是黑职介惯用手段,丰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科长王群介绍,一些职介与用人单位勾结,提供过期的或虚假的信息给求职者,而一些黑职介的求职信息干脆也是从网上和报纸上摘抄下来的,可信程度可想而知。 小刘和小张7月份从河南来京务工,在一家黑职介分别交纳了800元一年的服务费和200元的风险抵押金,此后一段时间,该职介倒真是为他们介绍了不少工作,支使着他们四九城地跑,可好不容易找到了单位,不是人家已经招满了,就是职位要求和薪金待遇与职介所言不符合,更有甚者对方表示根本就没说过要招人。两人认为该职介根本没有给他们提供有效信息,于是要求退款,而遭到的却是拒绝和威胁。 广告陷阱、不平等条约、过期执照、美丽承诺、别轻易交钱,求职留意五颗雷 在这场战斗中,求职者无疑是弱者,所以更要在各个方面学会保护自己,不要总说: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广告陷阱:劳动法律师左祥琦认为求职者首先要避免受信息的蒙骗,不要轻信广告,特别是有些中介打出美丽的谎言,如直聘、急聘、待遇好、职位众多等用词,要学会去伪存真,现在多数中介广告都有浮夸和不真实的因素,都要打些折扣。李副科长则认为,现在报纸上的招聘信息得不到有效控制为黑职介提供了传播工具,一些报纸只求赚钱根本不注意中介是否为合法,招聘中是否有欺诈行为,而一些招聘小报也是没有刊号的黑报,“黑帮黑”自然就天经地义了。 过期执照:李副科长介绍,合法职介机构需要有工商局办的营业执照和市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二者缺一不可,并必须为原件,光有营业执照不可以,因为从2002年起,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上明确标出其业务范围不包括职业介绍,执照不能为复印件,而且要注意相关证件是否有效,即是否通过了当年的年审,因为一些不规范的职介没有通过年审或被取缔后依然用原来的执照进行经营,所以要注意执照的到期时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吴晓军介绍说,应注意看清其许可证的编号,并记录下来,到其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验明正身,而且要注意执照上的经营地址是否与其相符,如果不符则很明显是有问题。近期,市劳动局将把全市有职业介绍资格的职介全部上网,以后只要记住编号便可上网查询。 另外,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职业介绍机构的下列行为:超许可范围经营、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承诺、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出租出借转让涂改《许可证》。如发现职介机构有以上不法行为,可到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不平等条约: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般职介都会与求职者签订一纸合同,但其规定内容往往是为了为自己开脱责任,对求职者却非常苛刻,左祥琦在看了北京久远行为求职者提供的合同后,认为洋洋洒洒一大篇十三个条款中至少有十个是无用条款,其他的几个也是对求职者极为不利,或干脆就在为自己以后的不正当行为打下了埋伏,如第五条:“乙方(求职者)交服务费后,甲方(职介)正式开始为乙方服务,但乙方中途不得要求中止服务”,但在交服务费之前求职者只交过报名费,而条款中第二条又规定,报名费永不退费,该职介为了怕不保险干脆还规定如有特殊情况,实在要退费的可根据情况退10%到30%的费用,而且不退报名费。而在甲方要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中的一条规定更是让人啼笑皆非,规定甲方应在当天为乙方推荐工作,并安排一次以上的面试机会。左律师解释道,也就是说该职介只要为求职者提供一次推荐就算不违约了。综观整个合同,每一条不是垃圾一样无用,就是禁锢在求职者身上的框框,左律师说:“合同应该是双方坐下来协商的,如果一方不满意是不能签署的,求职者可要求对方改动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如要标明职介要在多长时间内为求职者提供至少几次的求职机会,如果对方不肯,可换其他职介,切记不可委曲求全。 申诉两条路:1.中介机构违约不退钱等,可以求助于法院,用司法手段恢复求职者的合法权益,用合同保护自己。2.如果直接就是骗钱,可到各个区县的监察大队举报,要有充足的证据,利用行政手段取缔非法职介机构。 认清职介承诺:在求职者到其推荐的企业时,对于职介曾许诺该企业能提供的福利和待遇问题一定要问清楚并落实在纸上,因为一些职介为了让求职者快点交钱,往往信口开河,随便替公司许诺,而求职者往往在签约后才发现原来公司并没有相关承诺。 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开办职业介绍机构要有明确的职业介绍业务范围、有与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等条件。李副处长建议求职者可优先选择19家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18家外地来京人员服务中心或一些声誉好、场地固定、设备好的民营职介,这里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就业机会增大。而一些规范职介市场的细则,如收费标准、具体办公场地面积条件,人员持证上岗等也应尽快出台,规范职介市场。(李涛 摄影/奚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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