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日趋多元化 发生争议后的维权之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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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12 12:45 东方网-劳动报 | |||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广义上是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包括劳动关系中所发生的及与劳动关系相联系的纠纷。 我们通常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争议,即劳动关系当事人或其团体间发生的关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纠纷,它具有以下两层含义:(1)劳动争议的主体必须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个是用人单位或其团体,另一个则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或其团体,如不是这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出于习惯和对自身日后利益的考虑,劳动者一般都不愿意诉诸公堂,所以通常采取自行协商的办法解决争端。但当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劳动争议当事人就应该也只能寻求法律途径了。 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健全和普法力度的加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由此带来了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且争议内容、诉讼主体渐趋多元化。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的劳动争议通常有以下八种类型: 1、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具体又可分为:过失性解除劳动关系争议;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关系争议;辞职与自动离职争议。 2、劳动合同争议。具体可分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争议;劳动合同履行争议;劳动合同终止、续订争议;劳动合同解除争议。 3、劳动报酬争议。具体可分为:工资拖欠争议;工资偏低争议;工资扣发争议及加班工资支付争议。 4、劳动保险争议。具体可分为:工龄计算争议;社保费不缴及欠缴争议;工伤保险争议等。 5、劳动保护争议。具体可分为:劳动安全与卫生争议;职工伤病争议;延长工作时间争议。 6、服务期争议。具体可分为:培训专项协议争议;培训费、损失费、违约金赔偿争议。 7、保密协议争议。具体可分为:脱密期和竞业禁止争议;补偿费和违约金赔偿争议。 8、住房和房款退赔争议。 除此之外,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目前本市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还出现了诸如公积金纠纷案件、单位遗失劳动者档案材料或在档案中不实记载对劳动者的处分决定而引发的索赔损失纠纷,以及劳动合同中竞业禁止纠纷,甚至是用工单位拿劳动者的资格证书(如毕业证书)抵押产生的纠纷等。近年来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还出现了承包、担保、中介、同业竞争等纠纷。当事人已扩大到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并且还出现了年收入逾百万元的跨国企业高薪管理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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