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清学费不能考试 大学不该变得如此冷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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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24 08:33 南方都市报 | ||
湖南省某高校公共管理学院2002级学生进行上学期期末考试时(该校期末考试因故推迟至8月份进行),15名未交清2003—2004学年学费的学生被监考老师“请”出了考场。待他们向院领导作出交清学费的口头保证后才拿到准考证,考试之后又写了一份书面保证,才被允许参加其他科目的考试(《潇湘晨报》8月20日)。 因未交清学费而被“请”出考场,这15名考生的“遭遇”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该校 从报道中得知,这15名学生未交清的学费,是下个学年(即2003—2004学年)的学费,而他们上个学年的学费已经交清。既然如此,他们就有资格和权利修完上学年的课程,参加上学年的所有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学校不能强行剥夺他们的这些权利。因为没有交清下学年的学费而不允许他们参加上学年的期末考试,这显然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采取将学生赶出考场这种极端方式,是有意让他们当场出丑以示惩罚,还是想达到警示其他学生的效果?作为教育工作者,为什么不能多一点人情味儿,多照顾一下这些贫困学生的内心感受呢? 我不否认,如果学校不采取严厉措施,可能确有一些学生因为家庭贫穷而最终无法交清拖欠的学费。即便如此,学校也不应该拒绝他们参加考试、让他们中途退学或者扣发他们的毕业证书(这是前不久另一所高校采取的强硬措施)。不让一个贫困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这是政府向全社会作出的一个郑重承诺,兑现这个承诺也有各高校的一份责任。 现在的情况是,国家为了资助贫困生,每年都动用总理预备金,并设立了国家奖学金;社会各方力量都向贫困生伸出了援助之手,而一些高校却心安理得地做“甩手掌柜”,只知道向贫困生收钱,不管这钱是借来的、贷来的还是募捐来的,并不断变相地提高学费标准,而很少有高校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减免贫困生的学费,有几个贫困生拖欠学费就喊冤叫屈,完全忘记了救助贫困生原本就是高校应当承担的责任。大学教育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于培育大学生的人文精神,大学应该富有浓郁的人文关怀气息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而不应该冷漠无情。 □晏扬(上海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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